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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漳州市芗城区卫健系统招聘111人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27 13:47:12
  2024年漳州市芗城区卫健系统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发〔2016〕4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芗城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上报需求岗位,并在区委编办核定的编外人员控制数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1名编外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对年龄、学历、毕业时间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为准;毕业时间以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准。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护士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芗城区卫生医疗机构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3日。
 
  (二)报名地点
 
  详询岗位一览表联系电话。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提前填写《2024年芗城区卫健系统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电子学历、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材料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招聘期间保持通讯通畅。
 
  四、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采取仅笔试,仅面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及科目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一)专业面试
 
  1.仅采用专业面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2.设置笔试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岗位,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二)综合成绩计算
 
  设置笔试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和专业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条件一览表》为准。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仅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仅专业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体检
 
  1.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核
 
  1.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2.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人员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
 
  3.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漳州市芗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