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2023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招聘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12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漳州市市直有关学校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属学校拟通过双向选择招聘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新任教师171名。现将漳州市2023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省内本科高校2023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3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不含各级各类公费师范毕业生、委培和定向就业的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1.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2.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2月18日上午8:00—2023年2月21 日下午5:30。以市、县(区)为单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并用压缩包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序号+单位+岗位)+姓名。报考者要及时通过电话与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相关材料,确保网络报名成功。
3.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所在高校提供的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或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的证明材料(附通过二级认证证明材料);④就读院校就业推荐表;⑤教师资格证书;⑥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招聘期间保持通讯通畅。
四、资格审核
1. 2023年2月22 日,各有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有关学校根据招聘条件与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 2023年2月23 日前,各有关县(区)和市直有关学校汇总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者花名册,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
五、考试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面试的具体时间(初定2023年3月10日前)、地点和要求在漳州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发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漳州市教育局网站。
六、体检
1. 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标准执行。
2. 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者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八、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序选岗,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公示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有涉及需要选岗的职位,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核准花名册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十、其他事项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3. 其他未尽事宜,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说明。
4. 联系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596-2049362,传真:0596-2024225
漳州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