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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招聘辅警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2 09:30:58

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将根据实际需要,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招聘男性勤务辅助人员12名,主要负责路面执勤、事故处理,接处警等;岗位要求参与24小时值班,能适应倒班,随时服从加班。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19日至200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能报考;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危及自身健康的严重疾病),五官端正,身高165cm以上,左右眼裸眼视力5.0以上,无色盲、色弱、双耳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等;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及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夜间轮班工作;

  8.应聘者须在试用期内考取摩托车驾驶证(E证);

  9.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8:00至2023年9月25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邮箱:13559497675@163.com;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6-3920260;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并附上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的《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

  (2)个人简历(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明);

  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4.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照应聘者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审核。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了解掌握情况。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根据公安机关通知参加笔试。

  (三)体能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参加完笔试人员方可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1992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的应聘者,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2年9月19日及以前出生的应聘者,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

  注意:1.“纵跳摸高”当场测试不超过三次,“男子1000米跑”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

  2.参加体能测评前,应聘者应确认自己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剧烈活动。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体能测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招聘计划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进行考核。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

  考试总成绩按如下规则计算:

  面试成绩为“合格”的:考试总成绩=理论测试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体能测试中的长跑成绩排列;若应聘者长跑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体检的标准及依据。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者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其中视力要求参照《通用标准》)、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3.因工作性质特殊性,所有岗位文身视为不合格。

  注意: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考察政审

  由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牵头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实施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应聘者个人填写的《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辅警招聘政审表》统一交由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核签意见。

  (八)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漳州开发区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辅警年薪约7.5万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为准,并根据每月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核发。

  2.拟聘用人员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派遗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和提交信息及材料。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招聘过程中,若因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等情况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3.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培训班、网站、试题等误导应聘者的,均与漳州市公安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漳州开发区公安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并务必确保通信畅通。在考录期间,应聘者应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听电话的,延误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导致取消招录资格的,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公告仅适用本次招聘。

  6.未尽事宜以由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为准。

  附: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二维码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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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