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专职消防员55名。特此公告。
一、用工性质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单位: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用工单位:白银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招聘人数:拟招聘专职消防员55名,限男性。
白银市42人(白银市白银区消防救援大队8人;白银市消防救援支队铜城大队4人;白银市白银区产业园消防救援站8人;白银市消防救援支队战勤保障大队10人、白银市白银区银西消防救援站12人),平川区5人,景泰县2人,靖远县6人。
(四)用工性质:劳务派遣(聘用合同制),受聘人员与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六险一金,与用工单位签订《上岗协议》。
(五)岗位职责: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消防救援部门及各级指挥长(员)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与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且具有甘肃省内常住户口,落户日期为此公告发布之日前。
2.共性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备战工作需要;
(5)身高160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身体健康,身体协调性良好;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3.年龄要求: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日前出生),26周岁以下(199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部队复转军人、大学本科,具有消防员资格等级证书,汽车驾驶B2类以上驾驶证,车辆维修、厨师、计算机资格、普通话资格证书;擅长新闻稿件撰写、熟练掌握音视频剪辑软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报名时携带相关证书及证明),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
(1)具有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2)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部队复转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以上。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强制猥亵、猥亵儿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大额网络借贷(5万元以上),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网络赌博行为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家属涉嫌“黑恶势力”被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立案调查;
(8)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曾拥有海外国籍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有酒驾、醉驾及严重交通肇事行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由白银市及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与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初审、政治审查、体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人选确定、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8日—4月19日(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1)白银市白银区消防救援大队(中心街)、
白银市白银区银西消防救援站
联系人:张远
联系电话:18309439093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四龙路493号
(2)白银市消防救援支队铜城大队(战勤保障大队、铜城站)
联系人:孙琦尧
联系电话:17325691174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冶金路3号
(3)白银市白银区产业园消防救援站
联系人:刘 林
联系电话:18694303121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高新科技园区南环路6号
(4)白银市平川区消防救援大队(中区站)
联系人:苏继成
联系电话:18393867001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双拥路21号
(5)靖远县消防救援大队(乌兰站)
联系人:赵泳帆
联系电话:18298685433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乌兰镇靖远八中南侧
(6)景泰县消防救援大队(条山站)
联系人:常凌铖
联系电话:13830103185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路108号
(7)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小曼
联系电话:0943-8866018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容和商务大厦A座6楼。
备注:请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携带所需资料就近报名
3.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下载并填写此公告后的附件1:《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白银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2)下载并填写此公告后的附件2:《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白银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一份,并前往相应机构审查盖章;
(3)下载并填写此公告后的附件3:《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白银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信息登记表》一份;
(4)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直系亲属页)、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各三份;备注:直系亲属系本人父母及配偶。
(5)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携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三份(登陆学信网,注册打印),高中学历者携带毕业证现场验证;
(6)驾驶证、退役证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红底5张、白底4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
(8)近半年内个人征信报告;
(9)报名费100元/人。
4.资格审查:
用工单位将根据本公告设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二)测试考核
本次招聘将通过体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共三项考核,由白银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三)体检
1.按拟招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由白银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确定时间、地点、体检者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资格。体检不合格的视为淘汰,按考评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行承担。
(四)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拟定招聘人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人员补聘
拟聘用人员在培训期间自动放弃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或有符合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的,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相应空缺指标进行补聘。
岗位补聘从参加本岗位应招并参加面试,但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聘。
四、聘用管理
(一)集中学习期组织开展体能训练、业务知识学习60天,购买商业保险,集中学习期每月(期满)应发工资1800元整。驻站跟班见习30天,驻站跟班见习开始实行合同制管理,缴纳六险一金。以上期间提供食宿、训练服装。
(二)集中学习期满,按照日常量化考评、理论学习、训练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依法与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缴纳六险一金(五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劳动合同每两年一签。每月期满基本工资1800元整,每月增发放绩效考评工资1500元整,高危职业津贴1200元整,执勤补助和现场救援补贴每月约1500元(执勤补贴50元/天,现场救援补贴按照实际出警量统计),期间每月应发工资6000元整(含个人应缴社保及公积金)。
(三)聘用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队列、业务技能、日常管理等。聘用人员在见习期内如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包括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关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规定的,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四)拟招聘专职消防员采用“混编”模式编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共同执勤。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备勤,每月享有轮休待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轮休。
(五)招聘人员确定后,按照个人报考意向原则分配,如某县区招聘人员不足时,从服从跨县区调配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选取。
五、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一)专职消防员的工资待遇第一年应发6000元(含个人应缴社保及公积金),第二年开始应发6200元(含个人应缴社保及公积金)。
(二)食宿、服装、被装标准享受与国家行政编消防员同等待遇,用工单位另为每人购买一份人身团体意外伤害险(保额110万)。
(三)交通出行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政策。
(四)鼓励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符合相应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聘。
(五)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专职消防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六)专职消防员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及政策抚恤待遇。
六、公告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4月19日。
七、本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白银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