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补充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全方位、全覆盖满足城市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协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补充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共15名。因岗位特殊需要,全部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责任心强、乐于吃苦、甘于奉献,能够履行需要的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形象良好,无纹身;
4.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高职),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限会宁县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会宁县的人员(户籍以发布公告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92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在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从事执法辅助工作满一年,且目前在岗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在同等条件下,进城入园易地搬迁安置户家庭成员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表现不好被单位辞退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因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告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者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会宁县嘉禾楼六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现场报名之日已取得正式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填写《会宁县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退役军人报考人员需提供退伍证书,正在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从事执法辅助的工作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提供工作证明。证件材料不全者不予报考。
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现场缴纳报名费150元。报名成功的考生如若放弃考试,不退还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保持电话24h通畅,现场加入QQ群,后续的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成绩及相关事宜均在QQ群里发布通知,若电话不通畅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等,亦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评
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标准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商定。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开考比例为1:1.2,通过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招录人数进行同比例缩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的1:1.2,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面试比例,根据招录人数进行同比例缩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如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考人员仪容仪表、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体检个人承担。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由县执法局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考察。
(七)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各类举报反映,经核实举报反映情况属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1.此次招聘的协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招聘人员不占用县执法局正式编制,不享受公职人员的相关待遇。
2.县执法局与聘用的协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并制定相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对聘用的协管进行日常工作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增资和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五、工资待遇及经费来源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16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月工资为27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720元,岗位工资22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值班补贴260元/月,绩效工资和值班补贴按考勤考核进行核算;满一年考核合格后,工龄工资按照正式被聘用工作年数计算,每满两年按照100元/月标准依次累计。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43-3229890。
2.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登录会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凡因考生个人不及时登录查询相关信息或电话无法联系的,造成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此次招聘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0943-3221039
0943-3221079
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