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西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91号)规定及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批复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定西市纪委监委机关拟公开招聘保洁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一、岗位设置
保洁城镇公益性岗位(残疾人)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定西市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户籍地为定西市城镇户口,且具备下列条件的未就业残疾人员: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心理学类等相关相近专业优先聘用;
3.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视力、听力残疾人,语言交流无障碍,身体能胜任本职工作;
4.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5.服从分配和管理,沟通协调能力较强,团队合作、协作意识较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2017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定西市行政服务中心1112室。
4.报名需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本人户口簿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件;《定西市纪委监委机关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粘贴近期2寸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照片一并提供)一式二份。
(二)资格审查
定西市纪委监委机关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对象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类别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公益性岗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1.总分100分,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对象。因自愿放弃及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由市市纪委监委机关统一组织。
(五)人员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后,由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定西市纪检监察网通知公告专栏(http://www.dxjjw.gov.cn/channels/channel_677_1.html)、“定西廉韵”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
(七)工作内容、时间
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到定西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从事综合性业务辅助相关工作。
工作时间为8:30-12:00 14:30-18:00,一周双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八)工资待遇
按《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定政办发〔2019〕91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名时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境外旅行史。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凡违反全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招聘过程中存在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及作风问题进行监督。邮寄地址:定西市行政服务中心1114室,举报电话:0932-8321951。
4.未尽事宜由定西市纪委监委机关负责解释,或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联系人:文志刚 联系电话:0932-8231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