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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定西漳县综合执法局补充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4 09:48:21

漳县综合执法局补充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建成面积日益增加,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居民对城市管理工作要求也随之提高,城市管理工作面临巨大压力。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县就业困难群体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1:城市管理工作协管员12名。主要承担城区日常的违建、车辆抛撒、环境卫生监督的巡查,规范非机动车摆放、乱摆摊点协助城市管理工作任务。

招聘条件:1.限男性;2.具有本县城镇户口;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管理,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5.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6.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6日以后出生)。

岗位2:环境卫生保洁员共8名。主要承担城区街道及周边村庄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任务。

招聘条件:1.具有本县城镇户口;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管理,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3.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4.年龄为男性57周岁以下(1966年2月6日以后出生),女性52周岁以下(1971年2月6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10日;

报名地点:漳县综合执法局综合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一页)、毕业证(仅城市管理工作协管员)、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登记证》(登记日期为2022年9月6日—2023年2月5日期间)、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2张。

2.初审用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初审。

3.复审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4.面试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通过面试的城市管理工作协管员人员,按照用人单位体检标准进行统一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6.公示对最终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7.审批用人单位对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人员,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8.聘用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聘期三年,聘用协议一年一签,期满退出,不再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待遇。

9.待遇聘用人员享受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

四、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咨询电话:0932-4867319,15095499020(县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县综合执法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