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教育局2023年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做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91号)文件要求,定西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公共服务类岗位2个。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未就业的定西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且满足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招聘的相关条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城镇居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同时报名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适合工作需要。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二)提供虚假信息的;
(三)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2年3月10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定西市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二寸照片2张;
(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对象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类别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公益性岗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取得联系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报名后待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1.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经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决定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720元,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人社、财政拨付,工伤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聘用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每年一签,一式3份,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为3年,3年后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聘用协议。
(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服从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未尽事宜由定西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定西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