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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甘南州公安局特警支队招聘辅警3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6 10:15:07
  甘南州公安局特警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州公安局特警支队应急处突力量建设,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州委、州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甘南州公安局特警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计划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0名(详见《岗位计划简表》)。鉴于公安特警工作高风险、高强度、强应急的职业特点和实行全封闭、军事化集中训练管理的要求,仅限招聘男性人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甘南州生源或户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97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1日期间出生);1005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验结果为准),其中退役军人等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0.8,无红绿色盲;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7.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简表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治安、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2.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因违纪违规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自2024年3月1日及以后,将户籍迁入州内的外地毕业生;
 
  8.已在甘南州内从事辅警工作,并由财政供养的人员;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甘南人社”“甘南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4日至3月11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报名链接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475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9:00至3月1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简表》,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链接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准考证打印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仅限1005岗位)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50元。
 
  (3)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试卷统一为汉语试卷,采取裸考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按照6:4的比例设置。
 
  2.应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提前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甘南人社”“甘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通知。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户籍、资格证书等进行复核,对净身高(脱鞋测量)、矫正视力、辨色力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仅限1005岗位)等原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携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五)体能测评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现场通知。
 
  3.测评内容:体能测评标准参照2014年度县市区公安派出所公开选拔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组织实施,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
 
  4.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书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两种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治安防控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技术支持类岗位采取资质审查和技能测试。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面试人选;对无竞争性岗位,通过体能测评人员可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公布:总成绩通过“甘南人社”“甘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缺考人员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八)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州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承担。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州招聘办安排报考人员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州招聘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在组织考察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甘南州公安局负责。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州招聘办在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甘南人社”“甘南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公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州招聘办负责核实并处置。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相关规定续聘,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三、薪酬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相关待遇;
 
  (二)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甘南州公安局、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甘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州公发〔2019〕16号)相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正式聘用前凡被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结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下一环节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
 
  (三)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和特殊情况,导致需要对招聘相关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由州招聘办按公告范围发布调整信息,并通知应聘考生。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不在服务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通知考务事宜时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在本次招聘中,凡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招聘办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941-5920143(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咨询电话:0941-5920135(政策考务咨询)
 
  0931-8727856(报名技术咨询)
 
  附件:《甘南州公安局特警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
 

 
  甘南州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