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2024年公开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充实警务辅助力量,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州人社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甘南州2023年公开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97名(男性87名,女性10名)。本次招聘的辅警为警务活动担任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分配,志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2.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28日以后);女性年龄28周岁以下(1996年10月28日以后)。
3.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cm。
4.具有舟曲县户籍(自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入)。因升学将户籍迁入就读院校尚未迁回的2024届舟曲县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
5.舟曲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到兰州新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验证结果为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7.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辅警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0.8。
8.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内的;
(5)本人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7)近五年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被辞退、开除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条件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交通协管员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签订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除考察政审、公示、签订用工合同外,其他环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舟曲县微信公众号“花开舟曲”及舟曲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舟曲”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3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注册报名账号。应聘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在规定时间通过电脑端点击报名链接https://system.zhaokaocn.com:31419/examinee/gszp,注册报名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2.报名并上传附件。登录报名账号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所需附件材料(扫描件)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3)本人毕业证原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
(5)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
(6)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8:30至11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线上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11月9日下午18:00
4.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0日下午18:00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笔试准考证打印后请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等环节使用。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一律用汉语作答,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4.应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提前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5.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通过花开舟曲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现场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证明、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
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净身高进行筛查,并对户籍、年龄、学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应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得代办理。对因上述原因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缺额的,从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汉语作答。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中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缺考人员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
(七)体能测评
1.参加面试的所有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现场通知。
3.体能测评工作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实施,具体要求如下,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4′35″为合格;纵跳摸高≥245厘米为合格;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4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30″为合格;纵跳摸高≥210厘米为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体检程序。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
4.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八)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除身高、视力外,其他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要求进行,由招考办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花开舟曲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核实,对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十一)人员递补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聘用或聘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空缺,当年内可按照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办理递补招聘手续。
(十二)聘用审批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由县人社局、公安局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岗位工作,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
四、工资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性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中担任辅助支撑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纳入公安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和公务员的相关待遇。
(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月薪2800元(月薪为扣除 “五险”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的实际发放工资)。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产护假等福利待遇。
五、招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重点环节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发现提供假学历、假年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考试工作中作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为便于通知考务事宜,请考生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不在服务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通讯不畅造成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花开舟曲微信公众号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报考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六)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裸考”,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仅需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其他物品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点也不提供物品保管。
(七)本次招聘与“舟曲县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同时进行,考生只能选其中一项报名。
(八)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78**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县公安局:0941-59350**
县人社局:0941-51221**
纪委监督电话:0941-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