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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甘南州迭部县招聘辅警4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8 11:45:14

迭部县2023年公开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关于印发<甘南州2023年公开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州人社字〔2023〕244号)精神,为充实警务辅助力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迭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根据工作岗位需求,本次共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46名(其中:男性38名,女性8名)。具体详见《迭部县2023年公开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
 
2.具有迭部县户籍(2021年9月15日前迁入);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5日至2005年9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5.男性净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米;双眼矫正视力4.8及以上,色觉正常,无色盲、色弱。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7.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禁止聘用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优先招聘及情形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以及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全流程进行,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拟聘人员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迭部县人民政府网、迭部县电视台、“微观迭部”及“迭部公安”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迭部县2023年公开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提交上传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因误报、错报、虚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1.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附件
 
(1)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21日9:00至9月27日18:00登录网站(https://ks.gszhaopin.com)后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PNG或JPG格式,大小为10-200KB)。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上传附件。报考人员按报考岗位条件需将身份证、毕业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退伍证等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务必正位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证件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
 
2.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于报名申请提交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9∶00至9月28日18∶00。报考人员应注意报考时限,因最后一天报名,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缴纳费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18:00。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三)笔试
 
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
 
《笔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携带证件:应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提前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现场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员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现场测量身高、视力等。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到比例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报考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成绩。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六)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能测评
 
1.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形式通过迭部县人民政府网、“微观迭部”和“迭部公安”官方微信平台发布。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4′35″为合格;纵跳摸高≥245厘米为合格;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4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30″为合格;纵跳摸高≥210厘米为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报考人员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800米)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实行项目达标制,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体检程序。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形式通过迭部县人民政府网、“微观迭部”和“迭部公安”微信平台发布。
 
2.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中人民警察职位有关规定执行。
 
4.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要求,考生填写考察政审表,由公安机关出具审查结果。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
 
(十)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迭部县人民政府网、“微观迭部”及“迭部公安”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
 
1.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与迭部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同时配发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装备和服装。聘用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后,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收回配发的装备及服装。三年期满后,根据相关规定续聘,每年一签。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收回配发的装备及服装。
 
2.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合同期限内,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六、薪酬待遇
 
(一)本次聘用的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性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中担任辅助支撑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为“辅警”,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的相关待遇。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甘南州公安局、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甘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州公发〔2019〕16号)执行。
 
七、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由迭部县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
 
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考试工作中作弊、弄虚作假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八、其它事项
 
(一)所有考务工作在迭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招考,未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招考条件和范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有关事项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发布补充公告。
 
(二)迭部县2023年公开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凡报名、资格审查、拟录用人员公示及审批等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四)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所有报考信息均在迭部县人民政府网、“微观迭部”、“迭部公安”微信公众号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报考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监督电话:
 
迭部县纪委监委:0941- 5668957
 
咨询电话:
 
迭部县人社局:0941- 5622031
 
迭部县公安局:0941-5925525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1—8783262
 
(上午9:00-12:00 ,下午2:30—18:00)
 
 
迭部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