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嘉峪关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经市政府同意,嘉峪关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甘肃嘉鑫劳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政府专职消防员12名。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
3.年龄为18至28周岁以内(1993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4.男性。
5.户籍不限。
6.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计算机类、广播影视类、艺术设计类、体育类等专业或具有以上专业技能及特长人员(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8.退役军人、武警官兵和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及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9.持有B2以上驾驶证、汽修证、无人机操作证、舟艇驾驶证等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初审、测试考核、体检、政治审查、确定人选”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肃嘉峪关消防、甘肃嘉鑫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微信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甘肃嘉鑫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业务室(嘉峪关市胜泰家园小区门口向北50米)。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4.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3份。
(3)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打印)。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红底5张、白底4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
(5)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报名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测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测试考核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体能测试。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请查看附件二。
2.心理测试。参加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测试使用第三代武警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视为淘汰。
3.面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进行,实行量化评分,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等内容。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试人员进行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四)体检
对测试考核通过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任资格。体检不合格的视为淘汰,按测试考核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先由个人垫付,保留体检报告(可为复印件)、体检发票、刷卡小票等原始凭据,入职满6个月后予以报销。
(五)政治审查
对测试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附件三)。
(六)确定人选
根据报名初审、测试考核、体检和政审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者经研究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七)人员补聘
聘用人员在培训期间自动放弃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符合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的,甘肃嘉鑫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空缺指标按未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聘。
四、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实发工资3700元/月,缴纳社会保险。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可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符合相应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录。
(三)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四)按照《专职消防员服装穿着和标志服饰缀钉规范》要求发放必配制式服装,所需费用3500元从试用期工资中扣缴,入职满1年后进行补发,入职不满1年不予补发。
五、聘用管理
(一)应试人员聘用后全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由甘肃嘉鑫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聘用人员确立劳动关系、签订3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至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员岗位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在岗工作期间,由甘肃嘉鑫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管理和使用被派遣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实发工资2960元/月。试用期间,由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集中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消防救援队伍各项规章制度和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基础体能、业务技能和消防救援队伍队列训练等。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专职消防员采用“混编”模式编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行政编消防员共同执勤。实行标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备勤,每月享有8天轮休假期。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休假与轮休。
六、监督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嘉峪关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37—6789785、0937-6310149
咨询电话:0937-6268144、18693758800
嘉峪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