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金川区决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符合金川区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专业需求条件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共3名(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和工作能力。
(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主修专业进行报名。
(三)年龄条件:大学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或停止聘用:
(一)有刑事、治安处罚及失信记录的;
(二)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三)未能按期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
(四)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
(五)金昌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六)各类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七)引才过程中,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
(八)法律法规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九)其他不适宜引进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5日24:00结束。
2.报名方式: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认真查阅《金川区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填写《金川区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压缩文件包(备注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发送至报名邮箱。
3.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提供以下资料:①《金川区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③高校就读期间取得的全部学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正式引进聘用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④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⑤在校成绩单或者学业成绩证明。⑥个人信用记录。⑦专业对口的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或等级证书、业绩证明、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经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在考察程序前提供)。
4.资格审查。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和标准,区委人才办会同相关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话、邮件对资格审核结果及时进行反馈。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引进条件不符的,取消引进资格或停止聘用。
(二)面试考核
成立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参加面试人员政治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岗位适应程度等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考核划定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8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进行加试。
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同一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可通过核减引进计划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的方式开展面试考核。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无竞争性岗位开展面试考核,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拟签约人员的平均成绩,符合条件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所有考生的成绩排名和岗位需求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一次。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计划。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组织考察
由区委人才办组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将采取实地考察、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奖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按要求审查人事档案。考察合格的,由考察组与本人签订意向性协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区委人才办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后,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优惠政策
(一)编制及工资待遇。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全部纳入金川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到岗后,结合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有计划地选派至区属国有企业开展为期3年的服务,服务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资待遇和企业有关补助,服务期满根据个人意愿,安排到区属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
(二)职称晋升。依据职称评聘相关规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本科生工作满5年的可申请特设岗位(按人社部门规定比例),优先申报考核认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人才培养。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由区委组织部长期跟踪培养,表现优秀的纳入全区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工程。
(四)住房保障。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5年内享受免租“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
(五)购房补贴: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金川区境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5万元。
(六)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处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可安排在区内公立幼儿园就读。
(七)配偶就业。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根据本人申请及其配偶学历、经历等实际情况,安排其配偶到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共金川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政府统办一号楼541室
联系电话:0935-8326480 0935-8313633
报名邮箱:gsjcqwrcb@163.com
联 系 人:何贵杰 18993506151 侯佳利 1819350799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