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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招聘52名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8 14:21:07

金川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服务,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26个城市社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共计52名。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认定以《就业报到证》为准),专业不限。

(二)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表现良好,具备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限金川区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为2022年8月5日前。因婚姻关系已领取结婚证的(领证时间为2022年8月5日前),一方为金川区户籍,另一方为外地户籍的可以报考。原户籍为金川区但因入学户口迁入毕业院校户籍所在地,目前尚未迁入金川区的可以报考;

4.自愿从事基层社区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5.被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以及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和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参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本次公开招聘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8月5日在金川区人社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或委托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填写《金川区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另携带近期两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2)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原件。

3.报名地点: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金川区人民政府会议中心一楼)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招聘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1:2的比例。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减少计划招聘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2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8月19日

(5)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参加笔试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金川区人社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实施。必要时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在参加体检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的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考察对象应提供应聘要求的本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不能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考察资格。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金川区人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核实。对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同时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签订5年期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离职,确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被录用的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合同期满自愿留用的可续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和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金川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资标准确定,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福利待遇参照金川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范围确定。如在聘用前或聘用后取得《社会工作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套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命题组、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用150元,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招录期间报考者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由金川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935-8215241

监督举报电话:0935-8319197

附件:《金川区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金川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