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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酒泉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7 10:20:02
  酒泉市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24〕4号)精神,2024年我市将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24年,我市将在玉门市、瓜州县实施“特岗计划”。
 
  二、计划和岗位
 
  (一)全市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20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聘期3年。其中玉门市招聘10名(含2023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瓜州县招聘10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酒泉市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三、基本原则
 
  (一)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三)设岗学校为“特岗计划”实施县(市)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四)“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由市级统筹组织、以县(市)为主,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六)各设岗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具体措施》(甘退役军人发〔2023〕30号)要求,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特岗计划”。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农村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并取得相应学位,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简表》。
 
  4.酒泉市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不对考生户籍做限制性要求。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二)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
 
  1.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考生,应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且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认定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科学岗位。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专业为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作限制,但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须为小学及以上。
 
  (三)其他要求
 
  1.已签约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五、实施程序
 
  (一)报名
 
  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教育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报名系统中的《“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8:00。
 
  (1)考生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2024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特岗计划’服务考试”,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并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应小于2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照片上传成功后不能修改。
 
  (3)签订《“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特岗计划”实施文件和《“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在诚信承诺的基础上确认承诺书内容并提交,提交后立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4)填写报考信息。考生每人限报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不得再报考“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其他基层服务项目;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信息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8:00
 
  (1)报考信息提交。“特岗计划”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非人工审核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仅保存报考信息但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2)信息修改
 
  ①个人身份信息修改
 
  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个人身份信息不予更改。
 
  修改流程: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填写《“特岗计划”考生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3),现场向报考服务地县(市)教育部门提交修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县(市)教育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汇总,由市教育局向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上报汇总后的修改申请,上报时间截止为2024年5月31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因信息修改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向当地县(市)提交修改申请后,无需等待修改信息结果,各地应当引导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按照正常流程完成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②其他报考岗位信息修改
 
  除“个人身份信息修改”中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外,经报名系统确认通过的其他报考信息,如有填写错误,报考人员可点击“填写报考信息”中的“修改”按钮自行修改,一旦点击“修改”按钮并保存后,必须重新提交报考信息进行报名确认,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则报名不成功。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至6月29日9∶3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二)笔试
 
  1.笔试组织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特岗计划”考试报名系统维护、信息汇总、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编排、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市、县(市)教育、人社部门共同做好笔试实施工作。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24年6月29日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24年6月29日14:00-16: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相关知识。招聘岗位要求的笔试试卷类型(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在《岗位简表》中已作明确,请考生选择合适类型进行报考。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5.考场设置
 
  酒泉市2024年“特岗计划”考试考点设在酒泉市肃州区。
 
  6.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7.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15日左右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郑重提醒: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是“特岗计划”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请勿登录点击山寨网站、虚假网站不明链接填写个人身份信息,以免造成信息泄露。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如有调整,以公告为准),地点在“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公布的指定地点。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已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取消招聘资格。
 
  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相关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具体实施,依据报考条件对面试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实施县(市)要严格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之后数字进行四舍五入,下同)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由各实施县(市)根据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考生平均分数划定最低分数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可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工作由实施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按照市教育、人社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各实施县(市)要认真组织面试工作,严格面试程序,面试过程要全程录像,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实施县(市)承担,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各实施县(市)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总成绩(满分200分)/2×7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施县(市)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实施县(市)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在本市范围内跨县(市)、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得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同时要求跨县(市)调剂人员笔试成绩达到调剂县(市)设置的本岗位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市教育局根据实施县(市)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在全省补录,如需补录,按程序报省教育厅审核并进行全省补录。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由各实施县(市)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明确的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报送省教育厅复审并公示。
 
  (八)录取并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录取通知文件,设岗县(市)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各实施县(市)要对标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目标,围绕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按照特岗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
 
  2.特岗教师须根据实施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六、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实施县(市)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4号)要求,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2万元提高至4.18万元 ,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除中央工资性补助外的部分,由市县财政负责补齐。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实施县(市)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由服务单位、县级教育部门会同人社、编制部门通过直接考察或考核等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由实施县(市)负责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实习期或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不得随意调动(含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实施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公开通报。
 
  (四)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七、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与各实施县(市)教育部门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酒泉市教育局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酒泉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