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根据我市各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和数量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事业干部10名,选调对象为在编在岗事业干部,具体职位详见《敦煌市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基本条件
(一)公开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身体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上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要求: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现工作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敦煌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敦煌市人社局。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研究及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确有特殊情况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敦煌市人社局304室(市民中心E区3楼304室),咨询电话:0937—5933705。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敦煌市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组织、人社及编制部门审核后,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3)2023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有效期内)和甘肃“鼎立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询记录(打印)各1份;
(7)报考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证明;
(8)报考医师岗位的,须提供相应专业资格证和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需对本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考生报名信息虚假或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程序。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销)选调计划数。取消选调计划的,允许该岗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
1.笔试
笔试为100分制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笔试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敦煌市情及时事政治等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岗位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当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2时,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或按照实际笔试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教师岗位(DH01—DH03):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重点考核选调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思想表现。试讲内容为相应学段现行教材内容,由考生在面试组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选一课时教材内容进行备课。音体美等艺术类教师在试讲的基础上,同时考察考生艺术素养,由考生展示艺术特长,所需教器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医师岗位(DH04):采取专业知识问答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选调人员的专业技能、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思想表现。
其他岗位(DH05—DH06):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核选调人员的组织协调、言语理解表达、综合分析应变等能力。
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方法进行计算。
(四)考察
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度,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体检
体检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选调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在通知时间内不能到场参加体检的不论任何原因都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体检环节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手续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敦煌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命题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选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核、考察、体检和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因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