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2023年教育系统专项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酒泉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精神,结合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经研究决定启动酒泉市2023年教育系统专项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教育系统专项人才引进,共设置38个岗位拟引进61人,其中:玉门油田第一中学2人,肃州区13人,玉门市23人,瓜州县13人,敦煌市10人。具体引进计划详见《酒泉市2023年教育系统专项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时间、地点
酒泉市2023年教育系统专项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定于2023年5月15日至19日在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兰州市安宁区培黎街道安宁东路967号)举办。
三、引进对象
1.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属重点师范类院校本科学历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高校范围详见附件5。
2.符合专业要求和岗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引进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且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公告中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
(二)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应符合岗位简表中明确的年龄要求(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三)专业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简表中明确的专业要求,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的,则该专业类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专业名称以专业目录(附件4)为准。
有以下情形的按对应要求执行:
1.因参考目录不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中所列目录不完全一致的,在同一门类专业目录下的以用人单位给出的标准为准,不属于同一门类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如:“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虽然字面意思相近,但不属于同一类别,不能混淆)。
2.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专业代码变更)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证明材料或者教育部相关文件。
3.应聘人员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
4.应聘的研究生在本科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所列专业一致的,允许报考专业要求与本科专业相一致的岗位。
5.应聘人员获取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学历教育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报考学历教育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的岗位,获取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虽然一致,但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不允许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作为引进对象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7.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8.引进后即与用人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9.酒泉市及所辖县(市、区)在编在岗的人员(含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服务期内的“各类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10.2022年以来参加全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等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才程序
(一)发布引才公告。在“西部先锋网”发布公告。同步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酒泉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二)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5月15日(9:00-18:00)-5月16日(9:00-12:00)到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学生发展中心1楼综合事务大厅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可在玉门油田第一中学或肃州区、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的引才单位中最多报2个岗位(每个引才单位只限报1个岗位),并且明确第一志愿岗位、第二志愿岗位。现场报名时需提供《酒泉市2023年教育系统专项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学生证、就读高校就业部门推荐证明、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或《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往届生不做要求)、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单、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参加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需要所在院校开具证明)、普通话等级证、自荐材料以及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同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须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含军队院校)。
(三)资格审查。根据引进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2个岗位的2个岗位均需初审。审核人员与报名应聘人员面谈,查阅有关证书,了解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征询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核查学业成绩和在校期间的表现,并对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应聘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报名通过审核的岗位均需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试讲的方式组织实施。说课试讲内容由应试者从面试组在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重点考察教材与教法贯通能力。应聘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人员在说课试讲的基础上,同时考察考生艺术体育素养,由考生展示艺术体育特长,所需教器具自行准备。参加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时间,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合格分数线也是应聘人员的聘用入档线,不论岗位报名人数多少,达不到入档线的考生,一律不得签约聘用。面试中出现末尾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引进人选,加试方式同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统一在酒泉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确定对象。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引进招录岗位计划按照岗位优先原则,依据考生第一志愿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该岗位拟引进人员和备选人选,按第一志愿岗位确定拟引进人选后仍有引进岗位空缺的,从第二志愿岗位填报该岗位的应聘人员中,依据参加该岗位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补充引进人选。拟引进人员及备选人选确定后,根据用人单位管理权限分别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六)体检。由市、县教育、人社部门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要求,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
(七)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用人单位管理权限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或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实施。考察通过征询拟引进人选毕业院校、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被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业成绩、家庭情况、主要特长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八)资格复审。用人单位对拟引进对象的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审核需要在专业档案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私自拆封)、证件进行复审,与考察合并进行。2023年应届毕业生复审在正式毕业后进行。在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
(九)公示。根据考察、体检及资格复审等情况提出聘用意见,根据用人单位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或县市区组织、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分别由市、县教育部门在官方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六、政策待遇
本次引进教师人才根据应聘岗位分别享受如下待遇:
(一)肃州区:
1.享受待遇人才范围
对象为符合全区当前和长远发展目标、各行业(仅限区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的人才。主要包括:
(1)“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
(2)纳入肃州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全日制本科学历;
(3)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2.薪酬待遇。招聘引进和调动引进的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同类人员现行标准确定。其中:实行备案制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备案制有关政策落实。对引进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正式工作后落实一线工作岗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补助。
3.职称评聘。工作业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取得副高级职称且聘任满5年,可优先评审基层有效正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取得中级职称且聘任满5年,可优先评审基层有效副高级职称。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可特设岗位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的限制。
4.住房保障。招聘引进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我区没有住房的,由政府提供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或周转房(房屋仅限自用),5年之内免费入住,5年之后按保障性住房相关规定收取租金,因辞职或调离等原因离开我区的,公寓住房按离职时间予以收回。
5.编制使用。用人单位在各单位空编范围内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满编事业单位确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使用周转编制,单位编制空缺后及时置换。
6.配偶及子女就业、就学。坚持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妥善安排配偶就业,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的,本着人员身份不变、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安置。随迁子女入学(包括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可按照本人意愿,由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相应区属学校(幼儿园)就读。
(二)玉门市:
1.经费支持。依据《玉门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给予30万元--90万元的人才补助。
2.编制支持。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3.住房支持。由政府提供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或周转房。
4.配偶工作支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可按照原岗位及单位性质对口予以安置。
5.健康体检支持。每年体检一次。
6.职称支持。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职称评审政策,考核认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7.子女入学支持。解决子女入学就读问题。
(三)瓜州县:
1.生活补贴:引进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国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大学、原“985和211”大学博士研究生补助105万元,硕士研究生补助95万元,全日制本科补助85万元;教育类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和符合职业学校专业需要的B+以上专业的博士研究生补助95万元,硕士研究生补助85万元,全日制本科补助65万元;生活补助按年计发,前5年每年补助5%,后5年每年补助8%,服务期满10年后一次性补助剩余的35%。起发节点为工作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按标准发放。
2.编制:引进、聘用的毕业生办理入编手续,占教育系统事业编制。
3.工资职称: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试用期内执行相应学历工资标准,经考核合格的,按照职称评审规定,直接考核认定相应职称资格,并享受最高档次工资待遇。
大学本科毕业,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工作满1年后可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再工作满1年后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在县属单位工作满1年后可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在乡村工作的可直接聘任副高级职称。
4.住房:按照《瓜州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修订)》),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人才公寓。按照《瓜州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租房保障范围准入标准的实施方案》,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引进人才发放公租房补贴。对引进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急需紧缺人才,在本地购房给予补助。
5.配偶工作:引进的人才配偶要求到本县工作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根据本人专长、空缺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调动到相应单位工作。
6.健康体检:按照县上统一安排进行健康体检。
7.子女入学:子女需要在本县就读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优质学位。
(四)敦煌市: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敦煌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经认定符合《敦煌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的,兑现相应待遇。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规定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引才各环节工作。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程序启动后,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工作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各环节、程序中,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等情形的,经调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酒泉市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教师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 0937-2618836
酒泉市人社局 0937-2618488
酒泉市教育局 0937-2612061
肃州区教育局 0937-2612586
玉门市教育局 0937-3338361
瓜州县教育局 0937-5946752
敦煌市教育局 0937-8835312
附件:
附件1.酒泉市2023年教育系统专项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酒泉市2023年教育系统专项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简表.xlsx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酒泉市教育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