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录工作人员共7名,其中专职队员2名,消防文员5名,具体岗位见《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本次招录的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及事业编制身份,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支队相关职能科室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协助和参与开展灭火救援、通信保障、行政文秘、宣传教育、多媒体编辑和非涉密财务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体检合格;
3.热爱且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专职队员岗位: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男性,年龄18至26周岁(1997年5月10日—2005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5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4.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值班轮休制度,能接受夜间工作;
5.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者优先招聘。
消防文员岗位: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20至30周岁(1993年5月10日—2003年5月10日期间出生),财务会计岗位结合需要适当放宽。
3.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服从上级命令指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且录用后自愿在岗工作时间至少2年以上;
4.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日常办公软件;
5.财务岗位文员要求具有会计初级(含)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具有三年以上财务岗位工作经验,进行过系统性财务岗位学习和从事过行政单位会计工作者优先招聘;
6.新闻宣传岗位文员要求熟练操作Adobe系列、edius、达芬奇、剪映等软件,熟练使用单反相机、摄像机等专业拍摄设备;熟知视频后期制作流程,掌握各种后期常用插件(熟练使用PFTrack、boujou、SynthEyes者优先);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男性身高不低于17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形象气质佳,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播音主持工作经验或者播音主持类专业毕业,以及有视频拍摄剪辑和节目主持等特长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招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曾拥有海外国籍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政治审查、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人员确定、公示和聘用等程序实施,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用。
(一)发布公告
2023年5月1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10:00至5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电子邮箱报名方式。登陆酒泉人才网(http://www.jqrc.net)下载《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填报,发送至邮箱3370394720@qq.com。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13893786119、0937-5984113(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三)资格审核
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网上电子邮箱报名审核情况,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符合条件报名人员携带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役军人持《退役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同时提供下载打印的《酒泉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
资格复审时现场进行体测(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标准体重=身高cm-110cm),体测合格者方可予以确认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四)政治审查
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如发现本人有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被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本人或家庭成员由于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有酒驾、醉驾及严重交通肇事行为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政治审查为不合格。
(五)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由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邀请相关部门监督。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考核。
1.笔试
报考消防文员岗位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设定为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依托相关部门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
初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体能测试及标准》和《应急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实施,按照《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执行。参加测试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
4.面试
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业务能力等内容。
报考专职队员岗位的考生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当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面试人数比例或按照实际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报考消防文员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和体能成绩汇总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当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面试人数比例或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招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5.综合成绩
专职队员=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消防文员=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5%+体能×25%
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体格检查时间、地点由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支付。
(七)人员确定和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由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择优提出拟招录人员名单和一定比例的待补录人员名单,在酒泉人才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八)人员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报考人员,由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培训期计入合同年限,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若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培训不合格或业务能力无法胜任岗位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以及需要增补人员时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
五、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一)按照现有专职队员和消防文员工资标准发放薪酬,保障食宿和被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二)在规定范围内,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政策。
(三)鼓励专职队员和消防文员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符合相应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聘。
(四)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
3.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pdf
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