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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市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8 11:14:28

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有效解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缺额的现状,提升全县消防救援队伍的综合救援能力,结合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具有公务员及事业编身份。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消防救援机构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主要承担金塔县的执勤备战、灭火救援和战勤保障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体检合格;3.热爱且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4.具有酒泉市常住户口;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年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23年10月1日。

(二)岗位条件:1.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2.男性,年龄18至24周岁以内(1999年10月1日—2005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199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持准驾车型B2以上驾驶证照的年龄放宽至28周岁(199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3.符合征兵标准,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4.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值班轮休制度,能接受夜间工作;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具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验人员。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家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家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曾拥有海外国籍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办事大厅(金塔县金鑫工业园区金航大道37号)。

3.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937-4422510、13659375866

4.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5.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填写);

②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以及符合优先聘用的其他证件(退伍证、驾驶证、执业资格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色照片5张。

6.现场报名时进行体测(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体测合格者方可予以确认报名。

(二)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邀请相关部门监督。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考核。

1.体能测试:报名审核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聘体能测试及标准》和《应急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实施,按照《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

2.面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业务能力等内容。

报考考生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照实际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数。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招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3.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三)政治审查

按照综合成绩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如发现本人有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被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不予聘用。本人或家庭成员由于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不予聘用。有酒驾、醉驾及严重交通肇事行为的,不予聘用。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录用。

(四)体格检查

根据政治审查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将予以淘汰。

体格检查时间、地点由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支付。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六)人员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为期一个月的岗位实训。实训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训期计入合同年限,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若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实训不合格或业务能力无法胜任岗位者,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资格者,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政治审查环节。

五、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依法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每年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三)伙食、住宿、被装由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提供。

(四)鼓励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聘。

(五)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工资为4300元每月(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大病统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的80%。

(六)试用期结束后,按照现实表现享受高危补助、执勤补贴、现场救援补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三)所有报考人员在招聘全程中的安全由个人负责,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报考人员,除现场取消报考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现场填报)

      2.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金塔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