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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兰州交通大学招聘事业编制体育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7 14:25:39
  兰州交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体育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文件精神及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相关安排,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兰州交通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体育教师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学历层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报名。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兰州交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体育教师岗位列表》(下称《岗位列表》)。海外留学人员专业经我校学科认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989年6月1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4年6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8:00-6月30日18:00。应聘者登录兰州交通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pin.lzjtu.edu.cn/),注册并填写应聘信息,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7月1日。我校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相应岗位基本条件者通过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应聘人员可在成功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2日8:30—18:00。
 
  地点:兰州市安宁西路88号兰州交通大学行政楼409室。
 
  2.资格复审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毕业考生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海外留学人员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出具所在院校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该考试资格。
 
  3.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于2024年7月4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按照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数量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划定60分的最低分数控制线,未上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兰州交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参加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确定。达不到3:1的,划定60分的最低分数控制线,未上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岗位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
 
  3.总成绩确定。总成绩按比例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4.总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体检对象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体检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体检不合格人员须在收到体检结果后5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公示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空缺时,按报考岗位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补充公示。公示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备案。对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九)审批和聘用。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审批聘用。
 
  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时,与考生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违反者取消相关考生资格。
 
  4.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联系人:杨民安 夏文卿
 
  联系电话:0931-4938751
 
  监督电话:0931-4938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