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和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8人,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4.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经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纳入招聘范围。
5.年龄:1986年7月8日以后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岗位列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篡改、伪造人事档案等材料情况的。
6.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失范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8日12:00至7月12日18: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网站http://bm.cptae.com/tip/,进入报名系统注册,报名时请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提交报名申请,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二)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22年7月8日至7月13日。
2.初审方式。学校工作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通过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应聘人员可在成功提交报名申请后1个工作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招聘条件。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等信息,应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7月12日)报名,如因未通过审查而导致无法改报其它岗位的,后果自负。
4.缴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2年7月8日12:00至7月13日18:00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50元,规定时间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缴费后,因为个人原因放弃应聘的不予退费。
(三)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及顺序。为防止人员聚集,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代码按以下规定时间前来复审:
报考岗位代码 |
复审日期 |
复审时间 |
2022301、2022302、2022303、2022304、2022305 |
7月15日 |
上午9:00-12:00 |
2022306、2022307 |
7月15日 |
下午14:00-17:00 |
2022311、2022312 |
7月16日 |
上午9:00-12:00 |
2022308、2022309、2022310 |
7月16日 |
下午14:00-17:00 |
2.复审地点:北校区行政楼409办公室(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3.复审携带材料:
(1)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暂未发放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报考岗位要求的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报考岗位要求的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盖章的《中共党员证明》(证明模板自拟)。
(8)往届未落实工作单位人员提供离职证明/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等能够证实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9)有工作单位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招考资格。
(四)心理测评
对复审通过人员进行心理测评,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以考察其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作为教师职业匹配度的参考依据。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19日。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于7月18日至7月19日登录报名系统自助打印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
3.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形式,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各岗位招聘计划与领取准考证人数的1∶3,不足1∶3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
4.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教学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学科专业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高校辅导员相关技能知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通知于笔试当日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面试
1.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参加面试人员以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为准。
2.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
3.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成绩占总成绩的4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面试包括岗位职业能力考核和综合问答:
教学岗位职业能力考核方式为试讲,得分占面试成绩的70%;综合问答包括学科专业问题和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理论题,得分占面试成绩的30%。
辅导员岗位职业能力考核方式为辅导员技能实操,得分占面试成绩的70%;综合问答包括辅导员职业素质题和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理论题,得分占面试成绩的30%。
5.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为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职业能力考核成绩×70%+综合问答成绩×30%)×40%。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若笔试成绩仍并列时,按照面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最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学校以电话方式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由学校组织到指定省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不合格者有一次复检机会,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采用调阅档案、调查走访、电话信函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对拟聘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者经调查属实,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备案
公示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后,将拟聘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十一)审批聘用
通过备案的聘用人员按照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审批聘用。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三、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须严格遵照国家、甘肃省及学校有关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根据甘肃省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如资格复审和考试不能按期进行,学校将于7月14日发布补充通知,请考生在应聘期间随时关注兰州工业学院人事处网页通知公告。
(二)疫情期间,根据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三)在招聘各个环节中本人到达现场的,考生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四)兰外考生,请及时关注所在城市有无确诊病例或疫情变化,请至少提前一周联系在兰所住酒店所在社区,咨询疫情防控管控政策,因来兰疫情相关管控原因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其他事宜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由兰州工业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2.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931-2867559
纪委监督电话:0931-2861447
兰州工业学院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