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2023年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为加快兰州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经研究,拟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6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3年计划引进医疗卫生人才68人,其中: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19人,兰州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9人(详见附件)。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以岗位要求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和受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3.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伪造证件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对象的人员;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人员;
6.近三年来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项准则”等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选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履历量化、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招公告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兰州新区人才网(https://www.lzxqrc.com/)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8:30至3月21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3月11日上午8:30至3月21日下午18:00前将报名表扫描成PDF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命名方式为:报名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如第一人民医院01张三13800007268),报名截止后发送报名信息的一律视为无效信息。
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岗位(岗位代码:01-14)报名材料发送至lzxqdyrmyy@163.com;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岗位代码:15-38)报名材料发送至446853830@qq.com。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四)履历量化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履历量化,根据履历量化成绩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将所需全部资料原件完整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以压缩文件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命名方式为:报名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如第一人民医院01张三13800007268)。
资格复审所需上传材料(PDF扫描件)
1.身份证(正反面);
2.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人员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4.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学习科目综合成绩单。
(六)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一般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于无竞争性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进入面试,但是否录用需依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综合研判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技术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在中国·兰州新区(http://www.lzxq.gov.cn/)及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发布”、兰州新区人才网(https://www.lzxqrc.com/)统一公布,报考人员自行查阅。
(七)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招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专业技术能力、医德医风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重点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
(八)体检和公示
结合面试成绩、组织考察等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兰州新区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
(九)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影响调动(聘用)相关情形的,按规定办理选调(聘)手续。选调人员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团购房优惠政策,选聘人员与选调人员在工资福利、评先选优、职称评聘、购房优惠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引进人才符合《兰州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扶持办法》《兰州新区促进人才聚集奖励扶持办法》《兰州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选招不指定专业书籍及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选招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负责。
(三)本次人才引进涉及到的年龄、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
(四)实行诚信考试。选招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资格;在面试及后续环节有放弃行为的,录入兰州新区卫生系统选招考试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兰州新区卫生系统选招考试。
(五)本次公开选招工作接受新区纪工委监工委监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本公告由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931—8252140
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0931—8379779
监督电话:0931—6412380
兰州新区组织部 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