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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夏康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发临时性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4 11:29:15

康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发临时性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临夏州《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民增收的重点举措》(临州振领发〔2022〕11号)精神,现就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总体目标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县152个行政村开发1-4个临时性乡村公益性岗位。各乡(镇)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结合实际调剂岗位开发数量(具体任务数见附件)。

二、帮扶对象

全县因疫情无法返岗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贫困残疾人家庭成员、贫困重病家庭成员、易地扶贫零散搬迁的贫困家庭成员(不包括一、二类低保对象和村干部家庭成员)。

三、岗位待遇及期限

疫情期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4个月(补贴期限为2022年9月至12月底)。

四、选聘条件

1.全县因疫情无法返岗的脱贫劳动力、边缘户劳动力、贫困家庭零务工的家庭成员;

2、年龄在16-58周岁,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能胜任相应的疫情防控工作;

3、非低保对象(一二类低保和公益性岗位不重复享受)、非村干部家庭成员;

4、同一户脱贫户家庭不得同时享受两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同时,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不能和城镇公益性岗位、生态护林员及其他类似的城镇、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重叠。

5.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五、补贴发放

聘用人员上岗后,按季度及时发放岗位补贴,每季度的岗位补贴经乡镇部门导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平台,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财政局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折统”发放(聘用人员非“一折统”户名本人的,要在台账上注明聘用人员与“一折统”户名本人的亲属关系)。

六、报名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9月8日。

附件:2022年康乐县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分解表.docx

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