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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临夏州永靖县招聘辅警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4 11:07:23

永靖县2023年公开招聘“一村一警”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提高乡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推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全面推行“一村一警”或“一村一辅警”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能作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州委发﹝2022﹞1号)、《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21﹞1号)、《甘肃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额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公警令发〔2022〕2号)、《甘肃省公安机关推进“一村一警”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甘公治安〔2022〕422号)、《临夏州公安机关推进“一村一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州公治〔2022〕135号)文件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完成乡村振兴 “一村一警”建设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30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其中男性24名,女性6名。本科及以上的法律专业、特殊专业技术人员优先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须由就读院校出具毕业证明);

(四)具有永靖县户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5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1日期间出生);

(五)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0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色觉正常,无色盲、色弱。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性障碍,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疤痕等特殊印记,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签订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4月23日至4月25日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永靖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永靖公安)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在2023年4月26日9:00至5月3日18:00登录报名地址http://219.152.63.192:31313/exam-system-examinee/gsrl进行报名,进入后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2.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①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②报名缴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50元。

③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8:00时,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8:00时。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汉语作答,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数1:3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须由就读院校出具毕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户籍、视力、辨色力和身高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五)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六)体能测试

1.参加面试的所有应聘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现场通知。

3.测试内容: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统一组织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600米跑,所用时间≤4′2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10厘米为合格。

4.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5.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取消应聘资格。

(七)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及体能测试结果,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试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九) 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试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本次聘用的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性质为公安机关“一村一警”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担任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为“辅警”,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的相关待遇。

(二)聘用人员在经过岗前培训之后开始上岗试用,与永靖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同时配发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装备和服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收回配发的装备及服装。

(三)聘用后的考核由永靖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相关制度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在聘用期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公发〔2021〕40号)精神执行。聘用人员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层级工资(试用期结束,正式聘用后执行)、值班补贴六部分组成,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在永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syongjing.gov.cn)及永靖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永靖公安)上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主动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本次考试成绩予以保留,如有职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体能测试结果,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程序后聘用。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永靖县公开招聘“一村一警”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解释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监督电话:

永靖县纪委监委 0930-8832173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0930-8832543

县公安局 0930-8832403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1-8727856

永靖县公开招聘“一村一警”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