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为充实警务辅助力量,临夏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辅警80名,其中交通安全管理类勤务辅警40名(男性34名,女性6名),治安防控类勤务辅警40名(男性34名,女性6名),具体详见《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
2、临夏州户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4、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岗位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2023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报考。
5、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2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米。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含4.8),无红绿色盲。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明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
7、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临夏州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优先招聘情形
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公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临夏州公安局公益性岗位及临聘人员。以上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最多加1次,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简表》,下载填写报名表(纸质版现场提交,电子版报名表报名后发至电子邮箱:lxzgajzzb2023@163.com),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携带退伍证,两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于2023年7月3日9时至7月5日18时到临夏州公安局一楼出入境大厅(临夏市红园路15号)现场报名,微信支付报名费150元。
2、现场目测。报名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身高,有明显肢体功能障碍,明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的不予报名。
3、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23年7月9日9时至18时到临夏州公安局一楼出入境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笔试
委托专业机构提供考试命题、保密印刷、阅卷等服务。采取闭卷考试方法进行。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汉语作答,考试科目为一科。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体能测评
1、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能测试名单。
2、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形式通过临夏州人社局、州公安局网站、“临夏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4'3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身度≥245厘米为合格;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4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3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身度≥210厘米为合格。体能测评实行项目达标制,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面试程序。体能测试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成绩。每个考场均配备专门摄像器材,具体安排如下: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行面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五)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计算。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形式通过临夏州人社局、州公安局网站、“临夏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2、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中人民警察职位有关规定执行。
4、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考察环节,考生填写政治考察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县(市)公安局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因政治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州人社局、州公安局网站、“临夏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就业人员需在公示结束3日内,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九)聘用
1、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与州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后,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续聘。
2、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合同期限内,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六、薪酬待遇
(一)本次聘用的辅警性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中担任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为“辅警”,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的相关待遇。
(二)辅警薪酬待遇按照临夏州公安局、临夏州人社局、临夏州财政局《关于认真落实<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基本工资:2800元/月,岗位工资:200元/月,绩效工资:200元/月,值班补贴:2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层级工资:按规定考核晋升层级工资。五险一金:按规定由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
七、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由临夏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工作中作弊、弄虚作假者;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八、其它事项
(一)临夏州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凡报名、资格审查、拟录用人员公示及审批等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所有报考信息均在指定网站、微信公众号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监督电话:
临夏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930-6219961
临夏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30-5920057
政策咨询电话:
临夏州人社局:0930-6228643
临夏州公安局:0930-5920053
附件:1、岗位简表.xls
2、报名表.doc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夏州公安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