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社局关于募集2022年就业见习基地和岗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提升我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能力,根据省人社厅等十部门《关于落实“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4号),特面向全市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募集2022年就业见习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基地条件
全市范围内依法成立、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均可申报设立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当地产业导向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
(二)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有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三)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四)能够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能够保障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五)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二、征集时间
2022年4月26日至12月31日
三、见习对象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16-24岁的失业青年
四、见习期限
3—12个月
五、政策支持
(一)对吸纳见习人员的单位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单位为参加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基本生活费,并承担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二)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将给与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三)鼓励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申报参加“支持1万名未接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实事项目,对与见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支持1万名未接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范围。
(四)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符合法律法规的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六、岗位征集
(一)单位申报
符合就业见习单位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市本级或者县区人社局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陇南市青年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简介及陇南市青年见习基地岗位需求表(附件2);
4.见习基地指导师资队伍情况说明;
5.青年就业见习管理方案。
(二)岗位发布
对征集到的就业见习岗位,不定期在甘肃人才网发布。
七、见习人员报名方式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失业青年可持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和《陇南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3)向当地人社局报名。
(二)见习人员亦可通过甘肃人才网发布的我市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直接与见习单位对接。
咨询电话:
陇南市人社局 张宏强 0939-8236221
武都区人社局 和怡杉 0939-8232266
西和县人社局 张 莉 0939-6628977
礼 县人社局 杨 洋 0939-4421195
宕昌县人社局 梁 娥 0939-6125197
文 县人社局 张家辉 0939-5522382
徽 县人社局 赵 明 0939-7521802
成 县人社局 祁永锋 0939-3225082
康 县人社局 贾珍珍 0939-5939858
两当县人社局 王圩蘋 0939-7121115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