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市直2022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70号)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
未就业我省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项目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用人单位就业,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要求;
3.服务期满后自愿留在用人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二、扶持政策
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
三、招聘时间及地点
招聘时间:8月11日至8月17日。
招聘地点:各用人单位招聘地址(附件1)
四、 招聘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对照本公告所发布的岗位招聘要求(附件1),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籍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前往用人单位进行对接洽谈、双向自主选择。
2.请用人单位于8月19日前将加盖印章的《陇南市市直2022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拟选聘毕业生的个人身份证、毕业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统一报市人社局102室进行审核。
五、其他事项
1.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前往用人单位对接过程中,要遵守陇南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做好个人防护。
2.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确保用人单位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双向对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陇南市市直2022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陇南市市直2022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人员汇总表.xlsx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