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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平凉市公安局招聘辅警6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10:15:55

平凉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为确保我市境内新开通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平凉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共招聘辅警69名(男性60名、女性9名),其中平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密须高速公路大队42名(男性37名、女性5名)、平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锦屏高速公路大队27名(男性23名、女性4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平凉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附件)。
 
  同时,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按照1:1.5的比例建立后备人员库。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平凉市户籍(指平凉各县市区户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公安院校毕业生、有公安工作经历人员、退役军人等可适当放宽年龄;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及同等学历);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红绿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6.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所规定的禁止聘用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招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
 
  (三)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平凉门户网站、平凉市公安局门户网、平凉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月3日。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dzsys/gspl。
 
  报名时间:2024年1月6日8时—2024年1月9日18时。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报名应聘人员请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简表,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址,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三)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以短信形式通知),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50元。
 
  3.网上资格初审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18时。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将以公告形式在报名系统上发布。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一科,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比例。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时间、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60%)、公安基础知识(40%)。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五)资格复审
 
  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另行通知。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
 
  2.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资格复审结果时一并公布),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公安局划定面试分数合格线,并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为准。
 
  (七)体能测评
 
  1.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形式通过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发布。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中有关规定和标准实施,实行项目达标制,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2)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八)总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九)体检
 
  1.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时须提供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
 
  2.体检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形式通过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发布。
 
  3.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中人民警察职位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安排报考人员到另外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5.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6.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公安机关根据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政审,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就业人员须在公示结束3日内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四、聘用及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的辅警属签订劳动合同管理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2.由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6个月实习期,合同期限为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市公安局决定是否续签。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市公安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市公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后辅警实行月薪制,工资的发放和晋升按照《平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层级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组成。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标准为2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实习期满按照《平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并逐年增长。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5.按照程序条件进入平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密须、锦屏高速公路大队后备库的人员,待因已聘用辅警离岗出现职位空缺后,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后备库人员全部使用完毕后,启动新一轮招聘工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和通知要求,请报考人员在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dzsys/gspl及时关注。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培训机构。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考生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3.资格审查贯彻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中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报考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报名咨询电话:029-89823518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57-82133872
 
  报名监督电话:0933-596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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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