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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肃平凉市崇信县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2 12:02:02

崇信县2022年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村幼儿园保教能力,根据《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平办发〔2011〕5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0〕254号)、《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高层次和非急需紧缺人员工作流程》(平人社通〔2020〕252号)和人社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及省市要求,结合工作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1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崇信县户籍或崇信县生源高校毕业生;

(二)2022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四)服从组织分配,志愿到乡镇基层幼儿园工作;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详见《崇信县2022年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岗位列表》(附件1);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计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2年7月11日,在崇信县政府网站、崇信人社官方微信平台、崇信县教育科技微信平台等媒体发布公告,并在市人社局网站转载,公布招聘条件、报名方式、政策待遇等有关要求。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8:30至7月22日18:00,共计3天。

2.报名地点: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照3张,并填写《崇信县2022年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由县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影响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学前教育综合知识,总分100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达不到2:1的,经县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可减少招聘计划。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立由业内专家组成的面试工作组,抽调工作人员担任计时、计分员。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的3:1确定。达不到比例的,可降低至2:1。确定面试人选时,若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情况,末位并列人员均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试讲与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试讲内容围绕学前教育五大领域6门学科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保教能力和专业素养。才艺展示内容由应试者从音乐(声乐或器乐)、舞蹈、美术(绘画)三个科目中任选一项进行。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最终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即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最终成绩若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试中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最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招聘岗位最终成绩排序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情况下,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考察工作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人选,由县2022年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进行。

1.体检。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拟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县教科局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拟招聘人员在崇信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规定确定替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提出分配至农村幼儿园工作方案,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按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备案通过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四、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待遇按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五、疫情防控

为确保每位工作人员及考生安全健康,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现场报名、领取考试通知书、进入考点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息健康码(绿码)、健康通行码(绿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生报名、领取考试通知书和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二)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崇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考生应随时关注崇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按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三)考生在考前应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网站自行打印),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崇信县政府网站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二)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本方案由崇信县2022年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邀请县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9336124176(崇信县教科局)

09336102326(崇信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教科局纪检监察组09336124623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11日

附件2:崇信县2022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