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2022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平凉市专职社区工作者考录选聘管理办法(试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选聘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庄浪县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委“1+4”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0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庄浪户籍或庄浪生源(因婚等将户籍迁入庄浪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
(五)截止2022年8月31日,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六)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自愿从事基层社区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9月20日在庄浪门户网站、庄浪人社微信公众号、庄浪人社微信视频号、庄浪人社抖音号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由县人社局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9月29日(共4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报名人员报名时须由本人提供以下资料:填写《庄浪县2022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在庄浪县门户网站、庄浪人社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县外旅居考生可由县内近亲属携带相关资料代报。
4.资格审查和缴费。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和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照甘发改收费〔2013〕1601号文件核定,每人收取报名费150元。“缴费码”于2022年9月30日下午6:00前将以短信方式发送至考生本人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如未按期收到“缴费码”者请及时与县人社局联系,缴费时间截止2022年10月3日下午6: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有关信息将会在庄浪门户网站、庄浪人社微信公众号、庄浪人社微信视频号、庄浪人社抖音号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2.考试内容: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拟选聘人数3:1的,开考比例可降低至2:1,仍达不到比例的缩减拟聘名额,以达到最低比例要求。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复检结果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五)政审
联合公安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有无违法犯罪情况协查政审。如有政策规定影响选聘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选,在庄浪门户网站、庄浪人社微信公众号、庄浪人社微信视频号、庄浪人社抖音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培训上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安排到社区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由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5年。
(八)薪酬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的薪酬制度,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每月2500元。在以后工作每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起月基本工资增加50元。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从次月起增加基本工资100元。
2.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根据实有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数核定发放总量(每人每月300元),按年度审批。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分配,于次年初,一次性发放。
3.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4.其他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体检、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
5.考核管理:专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实施,不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其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四、疫情防控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位考生安全健康,请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名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息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报名。
(二)为避免影响报名,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返庄报名时须持有7天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报名前7天须返回庄浪县,并做好7天隔离医学观察。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进行报名。
(三)报名前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得报名。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为保证公开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联系电话: 0933—6610308(人社局)
0933—6626918(城市社区管委会)
监督电话: 0933—6621656
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