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2023年城区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持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解决城区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从乡村基层学校通过公开选调方式为城区幼儿园补充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幼儿教师20名。
公开选调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1.5以上,若达不到1:1.5,提请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比例调整公开选调计划。
二、选调范围
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正式教职工。尚未转正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服务期未满项目人员、县管科级干部及城区校(园)教职工不得参与公开选调。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师风良好,教学工作业绩突出,身心健康。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幼儿园或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具有5年以上教龄(2018年1月31日前参加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工作以来师德师风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
2.2020年以来因违纪违规受到组织处分、通报批评的或正在立案调查的;
3.2021年秋季学期以来,每学期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或学年内请病、事假累计60天及以上的(婚、丧、产假除外)。
四、选调办法
采取教学能力测评的方式,分说课与专业能力测评两部分进行,公开选调综合成绩按“说课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评成绩×60%+加分项成绩”计算。
加分项核算办法:
1.综合奖项。2018年以来获得省、市、县级党委、政府教育教学综合奖励或表扬(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的分别按2分、1.5分、1分计入总得分,按最高级别计1次,不累计计分。
2.其它奖项。曾被省、市、县树立为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农村骨干教师)的,分别按1.5分、1分、0.5分计入总得分,按最高级别计1次,不累计计分。
3.在梁河、黑河、红河山区学校连续工作10年以上者加1分。
五、选调流程
(一)组织报名(2023年2月9日至10日)。
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泾川县教育局人事股
报名材料:报名表1份(见附件)、最高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符合条件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2023年2月11日)。
由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开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2月12日下午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教学能力测评通知单。
(三)组织教学能力测评(2023年2月13日)。
参选对象抽签确定测评顺序及内容。说课及专业能力测评成绩由参选对象现场签字确认并公布。
(1)说课
备课时间2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
计分办法:采取百分制,7位评委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所评成绩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作为参选对象说课得分。
(2)专业能力测评
专业能力测评分别测评音乐(包含声乐、器乐、舞蹈三项)、美术、手工制作技能,每名选手应试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音乐测评声乐、器乐、舞蹈水平(每项满分20分,3项共60分)。参选者自选曲目和乐器、舞蹈分别展示,每项测评时间控制在3分钟之内。
美术测评简笔画绘画水平(满分20分)。由测评小组命题,参选者随机抽取, 5分钟之内完成。
手工制作测评剪纸或手工制作能力(满分20分)。由测评小组命题,参选者随机抽取,5分钟之内完成。
计分办法:采取百分制,7位评委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所评成绩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作为参选对象专业能力测评总得分。
(四)审定、公示公选结果(2023年2月14日至16日)。
根据汇总后的综合成绩,按照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末位成绩并列时,专业能力测评成绩高的优先选调。经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泾川县门户网站公示。
(五)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县政府审定,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办理调动手续。选调的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城区幼儿园工作,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泾川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