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凉市市直农业农村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全市人才队伍结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平凉,根据《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平发〔2021〕23号)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平凉市市直农业农村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共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6名,其中:平凉市农业科学院2名,平凉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名,平凉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及待遇详见《2023年平凉市市直农业农村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未就业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经认定的研究生。
5.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学历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6.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人员,按照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7.在国(境)内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其中:引进专业为一级学科的,所学专业应与该一级学科或其下设的二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为该一级学科下自设、交叉、特设专业时,需提供所学专业设置备案表或备案材料。
8.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标明的学历和专业领域名称为规范表述,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学专业应与引进专业名称一致。
9.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引进: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引进的其他情形。
10.2023年应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8日(用人单位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用人单位现场报名、招聘会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三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用人单位现场报名地点、联系方式附后。
3月18日分别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双选会现场(南校区田径场)、甘肃农业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招聘会现场进行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人员,可将有关资料PDF版上传至指定邮箱,报名日期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日期为准。
3.报名资料。现场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填写《2023年平凉市市直农业农村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国(境)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其他所需材料;2023年应届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对报名的应聘人员,由平凉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缺少报名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安排在面试前进行,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或通过电话、微信群等方式通知。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平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全程参与。
面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
对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划定80分为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当引进计划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缺考、面试成绩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择期在甘肃农业大学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及成绩在平凉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公布。
(三)考察
由平凉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函调考察等方式,考察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审查其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对在国(境)内取得学历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还须通过在线验证等方式审查其学历、学位,对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还应了解其境外经历。
考察应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四)体检
各引进岗位依据本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察结果和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平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体检组织工作。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引进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考察结果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在一定范围内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引进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学历、毕业院校、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平凉市农业农村局迅速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引进规定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备案核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后,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三方协议或引进协议,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四、政策待遇
详见具体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
2.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引进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0933—5998566
平凉市农业科学院
联系人:宋谦 17339779356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广成路222号农科大厦3楼301室
邮箱:271540855@qq.com
平凉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吴克顺 18293380613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广成路222号农科大厦2楼207室
邮箱:285848093@qq.com
平凉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王桂英 13993341955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果园路151号
邮箱:1105398280@qq.com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0日
附件1:2023年平凉市市直农业农村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3年平凉市市直农业农村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