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静宁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持续优化全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平组通字〔2019〕94 号)和《平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平发〔2021〕23号)有关规定,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计划引进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30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见岗位列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未就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历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人员,按照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7.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其中:引进专业为一级学科的,所学专业应与该一级学科或其下设的二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为该一级学科下自设、交叉、特设专业时,需提供所学专业设置备案表或备案材料。
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引进: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引进的其他情形。
9.2023年应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截至2023年7月31日,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不予引进。
三、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①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体育场。
②兰州市温德姆酒店(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55号)。
以上两个报名地点同步开展报名。
3.报名资料: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填写《2023年静宁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其他所需材料;2023年应届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其他所需材料。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县卫健局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县人社局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对缺少报名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
(三)面试测评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卫健局配合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
对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划定80分为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当引进计划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缺考、面试成绩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签订协议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2023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协议,往届毕业生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成立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函调考察等方式,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审查其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对取得学历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还须通过在线验证等方式审查其学历、学位。考察应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拟招聘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持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证件材料到县卫健局报到。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
(六)体检
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察结果和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引进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在静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学历、毕业院校、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引进规定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办理备案、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备案核准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
2.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引进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电话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可电话咨询相关政策,咨询时间为8:30—12:00、14:30—18:00。
县人社局 0933—2588586 15825849277
县卫健局 0933—2532142 13830302552
监督电话:18294037857
附件1:2023年静宁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列表
附件2:2023年静宁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静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2023年静宁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列表
附件2:2023年静宁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