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省平凉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需要,按照《甘肃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规定,甘肃省平凉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甘肃省平凉市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9名。招聘计划详见《2023年甘肃省平凉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人民检察事业;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毕业证书或所在院校开具的能按时毕业证明);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liang.gov.cn/)或平凉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pingliang.jcy.gov.cn/),认真阅读《公告》,查阅《职位表》,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确定报考职位。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至5月24日下午18:00,登录考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pljcjg,注册登录账号,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填写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他人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的,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干扰或破坏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考信息提交后,在24小时内审查报名信息。审查时间为5月20日上午9:00至5月25日下午18:00。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5月20日至5月24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5月20日上午9:00至5月24日下午18:00期间,申请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5月24日下午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若资格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的,由本人自负责任。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记牢报名序号,以便打印准考证及查询考试成绩。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以短信形式通知),即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150元。缴纳报名费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至5月25日下午18:00,未按规定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5月26日上午12:00后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单科,主要测试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的法律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一律用汉语作答。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
3.笔试考点。笔试考点设在平凉市崆峒区,具体考点信息见《笔试准考证》。应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具体地址和前往路线,避免耽误正常参加笔试。
4.携带证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所聘用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和考生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按照职位条件审查。若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信息不齐全、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或所在院校出具的按时毕业证明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设置面试考点,具体面试时间和相关事宜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总成绩确定
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五、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依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成立考察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按照拟招聘职位条件和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到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调查,到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延伸考察等,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填写《甘肃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察表》,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客观、全面地作出评价。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认定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经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同意,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审批聘用后,各用人检察院依法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有新聘用的书记员均须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八、薪酬待遇
新聘用书记员薪酬待遇及等级晋升按照《甘肃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分级管理,等级由高到低设置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每一级设一等、二等、三等。薪酬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考核奖金构成,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九、其他事项
为保障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招聘工作由平凉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平凉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对聘用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监督电话:0931-2369074
平凉市人民检察院监督电话:0933-8699825
报名咨询电话:0933-8699827
报名咨询时间:5月20日至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网上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57-82133872
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