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因人员退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学校布局结构调整造成的人员紧缺问题,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城区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聘一批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拟为城区5所学校(园)选聘人员30名,其中:
1.义务教育岗位18名。具体为小学语文7名(龙泉学校3名、一小2名、二小2名),小学数学4名(龙泉学校2名、一小1名、二小1名),初中数学3名、语文、地理、美术、信息技术各1名(均为龙泉学校)。
2.学前教育岗位12名(其中占编人员和项目人员各6名)。具体为第四幼儿园10名、第五幼儿园2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考察择优选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师德良好。
2.现为崇信县正式在岗教师(不含服务期内及试用期人员)。
3.教育教学能力强,业绩突出。
4.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5.身体健康,能够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二)岗位条件
1.义务教育岗位
现为农村中小学(含乡镇学区)教师(占编人员工作单位以编制实名制系统为准),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与报考岗位对应及以上级别教师资格,其中报考初中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考入后占编人员连人带编划转。
2.学前教育岗位
现为农村中小学(含乡镇学区)已转正项目人员和锦屏镇铜城幼儿园、新窑镇矿区幼儿园及各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占编人员工作单位以编制实名制系统为准),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考入后占编人员连人带编划转。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有1次未参加考核或虽参加考核但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等次或“暂不定”等次的(见习期考核除外)。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7月27日,崇信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崇信门户网、新崇信APP、崇信人社官方微信平台、崇信县教科局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7月31日、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自愿参加选聘的人员到县教科局二楼会议室报名,届时提交经单位审核的《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一份,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县人社局、教科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并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公布。
(四)考试测评。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试题由崇信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命制,分义务教育岗位、学前教育岗位分别命制,主要考察教育理论、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学前教育、教育教学活动设计等方面的实践应用知识,分值100分。
(2)业绩得分。依据《崇信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业绩得分核算办法》(附件2)进行定量计分。
(3)面试。依据参与选聘人员笔试成绩+业绩得分*20%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排名,按选聘计划的120%划线(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0%的,由县人社局和教科局研究对选聘计划予以调减。
义务教育教学岗位人员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内容选自现行中、小学教材,试题由学科专家命制。主要考察应试者课程标准把握、教学素养、教学实践能力等情况,试讲10分钟,备课10分钟。
学前教育岗位人员面试采取试讲(占60%)和专业才艺展示(40%)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内容主要围绕学前教育五大领域6门学科进行,试题由学科专家命制。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保教能力和专业素养,试讲7分钟,备课10分钟。专业才艺展示内容由应试者从音乐(声乐或器乐)、舞蹈、美术(绘画)三个科目中任选一项进行,展示时间为3分钟。
(五)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业绩得分*2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在崇信门户网站、崇信人社官方微信平台、崇信县教科局官方微信平台上公布。
(六)组织考察。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由相关学区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总体考察报告报崇信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聘计划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选聘到龙泉学校小学部、城区一小、城区二小和城区幼儿园的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自愿选择相应的学校(园),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崇信门户网是发布本次公开选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选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三)准考证、身份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本次选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县教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五)本公告由崇信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3-6102326(崇信县人社局)
0933-6124176(崇信县教科局)
监督电话:0933-6124623(崇信县纪委监委驻县教科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崇信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2.崇信县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业绩得分核算办法.docx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