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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庆阳市宁县公办高中学校引进人才3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6 10:14:31
  宁县公办高中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和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庆组发〔202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办高中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2名。其中:宁县一中10名,宁县二中12名,宁县四中1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宁县公办高中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简表》)。
 
  二、引进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含2024届毕业生)。本科学历人员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要求专业所属大类与报考岗位专业所属大类一致,研究生学段所学专业要求与本科学段专业大类一致。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成人教育院校等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自愿到宁县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达到规定要求。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已在庆阳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
 
  (9)现役军人、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庆阳市人社局网站、西北师范大学微信公众平台、宁县人社微信公众平台、宁县教育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引进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止2024年3月30日24:00,请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附件5)进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请于2024年3月30日—31日在西北师范大学本部(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学生发展中心现场报名(每天8:30—16:30,如遇不可控因素影响,适当顺延)。
 
  (三)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2024年3月30日—31日在西北师范大学本部(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学生发展中心现场资格审查(每天8:30—16:30,如遇不可控因素影响,适当顺延)。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带提交证件的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提交材料:网上报名时按照要求扫描材料原件上传。应聘人员须提交《宁县公办高中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2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往届毕业生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2024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宁县公办高中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院校推荐表》(附件3)。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伪造、编造、冒用有关证件及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县教育局负责初审,县人社局负责复审。应聘人员须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录工作,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直接参加面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拟引进人员确定后,剩余计划用于引进本科生。本科学历人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剩余计划)比例超过10:1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足10:1的(含10:1),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1.命题。聘请行业专家统一命题,并负责审定笔试、面试考题。
 
  2.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持与报名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1)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专家、领导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组成人员中,引进单位考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
 
  ①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只进行面试。博士研究生经面试合格直接确定为拟聘人选;硕士研究生根据引进计划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拟引进人员确定后,剩余计划用于引进本科生。本科学历应聘人员按照剩余计划10: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超过10:1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核定总成绩,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
 
  笔试、面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具体实施。
 
  (五)签约。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2024届毕业生自备)和《聘用协议书》。
 
  (六)资格复审及政审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务必于指定时间(另行通知)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件资料(已落实工作岗位人员需提供就业单位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到县教育局报到。同时,调取审核拟聘人员档案。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于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引进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要承诺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公费师范生不得低于6年),违约者按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定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引进的公费师范生在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给租房补贴1000元;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县任教的,每人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引进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在我县任教满5年后,给予全日制第一学历博士研究生25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家费;对于本科毕业生,每人给予生活补助5万元,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对各类引进人才在我县连续任教不满15年离职的,所享受的各类补贴全部退还。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引进将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要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取消报考人员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研究决定。本次引进工作由宁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中共宁县委组织部:0934—6625006
 
  宁县人社局:0934—6622297
 
  宁县教育局:0934—6622919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34—6996195
 
  附件:
 
 
 
 
 
  5.网上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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