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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庆阳市司法局选调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7 15:03:29

庆阳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社局《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有关规定,庆阳市司法局决定从市、县(区)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庆阳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工作人员7名。

二、选调范围

庆阳市市直、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具体见《庆阳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5月3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以及选调生到村任职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参加工作尚在试用期内的;

9.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资格复审、人选确定、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

本次选调工作由庆阳市司法局负责组织,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填写《庆阳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4日(星期二)至6月15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1号人防司法大厦1203室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庆阳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亲笔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签注所在单位、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不予报名);

(3)市、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录用、调动文件复印件(组织人社部门盖章);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5)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复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文件及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6)《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7)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单位出具);

(8)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

(9)近期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5张及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市司法局党组负责,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依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人员报名结束后通知本人。本次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不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人数。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庆阳市司法局官网或等候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公开测试

1.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庆阳市司法局组织实施。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3.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并通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该职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1。主要测试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行政经验和事务处理能力,总分为100分,时间为15分钟。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统计并公布面试成绩,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4.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和测试成绩在庆阳市司法局官网和《陇东报》微信公众号公布。

6.笔试、面试和测试成绩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庆阳市司法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评分。其中,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

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人事档案资料真实性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考察结束后,按测试成绩占60%,考察评分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经庆阳市司法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六)体检

由庆阳市司法局负责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调动

1.公示。对拟选调人选,分别在庆阳市司法局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对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司法局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庆阳市司法局网站发布的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对因通信不畅或未关注公开选调工作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工作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庆阳市司法局政治部 0934-8225201

监督电话:庆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934-8687927

附件1:庆阳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庆阳市司法局公开选调推荐报名表.doc

庆阳市司法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