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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肃庆阳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人才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9 09:59:33

庆阳市2022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二期)

 

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委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庆组发〔2020〕8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实际,现就庆阳市2022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共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40名,其中庆阳市全民健康保障信息中心2名,庆阳市人民医院4名,庆阳市中医医院1名,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20名,庆阳市妇幼保健院(庆阳市妇女儿童医院)6名,庆阳市疾控中心1名,庆阳市康复医院(庆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6名。

二、引进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包括民办院校、独立院校毕业生和市内公办医疗机构正式工作人员),“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人员优先。各单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庆阳市2022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第二期)》附件1。

三、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5.热爱医疗卫生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7.本科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199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副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已在庆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正式就业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第二期公开引进工作由庆阳市卫健委牵头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分别在庆阳市人社局、庆阳市卫健委、7家用人单位及省内外有关高校网站统一发布引进公告,公告引进政策、条件、程序、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二)组织报名。本次人才引进采用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22年10月31日18: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须提供《庆阳市2022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第二期)》(附件2)及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的学历报告、学位证、身份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的学历报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未就业人员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还须提供职称资格证原件及任职文件复印件。以上材料线上报名时提交PDF格式扫描件,现场报名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要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市卫健委成立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引进资格审查组,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上午08:30--12:00,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逾期未提交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各岗位优先应聘博士、硕士研究生后剩余计划应聘本科生。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具体通知。

4、组织考试。

命题: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聘请行业专家统一命题。

面试: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专家、领导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组成人员中,引进单位考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

①博士研究生经面试直接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面试后,根据报考单位岗位计划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5、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

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环节放弃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引进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认真审核人事(学籍)档案,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

7、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人员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证明,由市卫健委统一调阅审查相关人员档案。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8、公示。市卫健委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资格复审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庆阳市卫健委、用人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内容,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9、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工资按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级,执行相应学历(职称)转正定级工资。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在聘用单位工作不得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

五、优惠政策

按照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有关规定,凡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符合条件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2.“双一流”大学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3.其他事业单位“双一流”大学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双一流”高校),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六、其他事宜

报名人员须自觉遵守国家及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庆阳市卫健委网站及“健康庆阳”微信公众号,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庆阳市人民医院 0934-8232587

庆阳市中医医院 0934-6465861

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0934-5984216

庆阳市妇幼保健院(庆阳市妇女儿童医院) 0934-8610183

庆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934-8516000

庆阳市康复医院(庆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0934-5900966

庆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0934-8615446

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34-8855017

监督电话:

庆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庆阳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0934-8855028

庆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庆阳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0934-8272388

附:

1.庆阳市2022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第二期).xlsx

2.庆阳市2022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第二期).docx

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