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能源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有关规定,庆阳市能源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管理九级职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选调单位为庆阳市能源综合利用中心,归口庆阳市能源局管理,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在编制限额内公开选调管理九级职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庆阳市市直、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管理九级职员,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有意愿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一级、二级科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特别优秀,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行政事务处理能力。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 具备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 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年限、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0月31日,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以及选调生到村任职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的各类人员。
8、未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组织报名
本次选调工作由庆阳市能源局负责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
2、报名方式:为响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和聚集,决定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按要求将报名材料上传至邮箱。邮箱号:qysnyjxd@163.com
3、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庆阳市能源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2份(A4纸正反面打印,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
(3)县区报考人员报名推荐表中需加注县区编办在编情况审核意见并盖章;市直单位报考人员不加注市编办意见,由市能源局统一报市编办审核。
(4)市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正式录用文件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5)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6)《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主管部门或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7)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8)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
(9)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查询报告。
(10)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红底证件照片5张及电子版(jpg或jpeg格式)。
(11)近年来获得奖励和发表文章、学术研究成果等业绩证明材料。
4、材料要求:报考者将报名所需要材料扫描成11个PDF格式,按照前款顺序整理,每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报考者姓名+现工作单位”,文件夹内材料命名格式为“序号+材料名称+姓名”,文件最终形成压缩包,以与文件夹相同的名称发至指定邮箱。报名所需全部材料原件待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提交。
(二)资格初审
庆阳市能源局依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人员报名结束后通知本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等候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公开测试。
本次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人数。
(三)公开测试
公开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庆阳市能源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庆阳市能源局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符合条件的人选提前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名单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3.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庆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庆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zgqingyang.gov.cn/)
5.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1.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考察人选与选调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庆阳市能源局派出考察组,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人事档案资料真实性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2.资格复审。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廉政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五)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庆阳市能源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市人社局审定。
(六)体检
由庆阳市能源局负责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七)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庆阳市能源局和原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无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庆阳市能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庆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本次选调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 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庆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公开选调工作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 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工作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庆阳市能源局办公室 0934—8610863
监督电话:庆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0934--8855310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4-86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