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庆阳市市直、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乡科级领导副职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为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可放宽至199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2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以及选调生到村任职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内的;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与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或其他报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与省管干部、市管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组织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至2月28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1115室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3.报名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亲笔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不予报名);
(3)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文件及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6)《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7)公务员考核结果证明(单位出具);
(8)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
(9)近期二寸免冠红底证件照片5张及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通知领取准考证,参加公开测试。
(三)公开测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2023年3月4日(星期六)在西峰组织进行(具体以准考证为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符合面试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依次替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选名单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笔试、面试前通知应试人员。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总和确定。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市委组织部统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廉政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体检
市委组织部对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综合公开测试、组织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提出拟选调工作人员名单,提请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先到岗试用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在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全程监督和举报受理。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34-8212111
监督电话:0934-12380
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