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公告
因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需要,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庆阳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合同制生态环境监测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环境监测、分析化学及相关专业。有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岗位要求学历均为第一学历,且应聘人员同一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范围一致。
(三)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具有实验室常规项目分析能力,能够熟练操作气相、液相和原吸等大型分析仪器;同等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
因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特殊性,此次招聘范围为庆阳市常住人口。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庆阳中心根据招聘计划,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本人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或委托报名。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劳务合同制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报名登记表》,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凡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4、庆阳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并统一组织考试。
5、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4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共10个工作日。
6、报名地点: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502办公室(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5号)。
(三)考试
1、考试分为综合测试(笔试+现场操作)和面试。其中笔试内容为环境监测专业相关化验理论知识,占综合测试成绩60%;现场操作为实验室基本实验及仪器操作,占综合测试40%。
2、面试比例为1:2,综合测试成绩排名前4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时间另行通知。
3、持有个人相关化验、检验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中酌情加分。
4、中途出现缺额的,根据资格审查、考试结果等情况进行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薪酬待遇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现场操作合格后,择优聘用。
1、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或3个月,其中具有实验室分析化验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限为1月,无相关工作经历人员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执行1800元/月,并办理工伤保险。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聘用人员薪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薪资待遇确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假期、培训等。
3、聘用人员执行绩效工资制度,岗位、薪级等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与庆阳中心同等在编人员的工资标准一致。
4、聘用人员薪资由与庆阳中心签订合同的第三方劳务公司统一发放,工资支付以银行转账形式按月发放。
5、庆阳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及业务培训。
五、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及其他费用。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庆阳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 莹
咨询电话:0934-8687512 13919602391
附件:报名登记表.xls
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