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按照中共庆阳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全面推进我县社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公共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工作水平,实现社区各项工作高效推进,现为我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为庆城镇下辖的6个社区(不含莲池社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0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庆城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
2.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社区工作2年以上且在岗公益性岗位或政府临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能报考人员:
1.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的。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3.有违法犯罪前科、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各类考试、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7.被开除公职的。
8.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县民政局、庆城镇配合,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线上报名和委托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庆城县西大街26号)。
3.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含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者,须提供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4)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个人下载,双面打印,规范填写,粘贴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二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电子照片(重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5)已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6)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7)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应聘人员报名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笔试(面试)。
(三)准考证领取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服务和基层党建等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当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适配性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录取。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庆城镇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庆城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hinaqing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庆城镇)与专职社区工作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社区工作需要及双方意愿决定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身份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占编制,不具有正式国家干部职工身份。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参照甘肃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按每人每月1670元发放(根据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进行动态调整);岗位工资每人每月100元;工龄工资以本次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限为准计算,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绩效工资按人均400元/月核定,由用人单位(庆城镇)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奖优罚劣,优绩优酬。专职社区工作者最高工资待遇不得超过同等次事业干部工资待遇。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聘用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庆城镇)负责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建立聘用人员的人事、工作信息资料档案。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后续相关通知、公告、公示等在“庆城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hinaqingcheng.gov.cn/)相继发布,不再逐人通知,由于考生未及时察看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庆城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庆城县委组织部 0934-3222640
庆城县人社局 0934-3269806
庆城县委组织部 庆城县人社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