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县城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4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公开选聘专任教师41名。其中,环县城北新区九年制学校30名(初中部14名,小学部16名),环县红星小学5名,环县公共租赁小区幼儿园6名。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基层学校的正式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表现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基层学校工作年限满5年(2018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因当年参加工作考核结果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
4.报考初中岗位教师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教师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岗位教师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音乐(含舞蹈)或美术专业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音乐(含舞蹈)、美术教师资格证。
5.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原则上须与报考专业(任教学科)相符。初中教师岗位限基层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限基层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
6.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但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8年(含)以上的,经所在单位提供证明并经教育局复核属实后,允许报考任教学科。
三、选聘原则和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拟定选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选聘等程序进行。
通过张贴公告和在环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面向全县公布选聘单位、选聘人数及条件、选聘程序及工作要求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113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申请加分的证明材料原件、近期同底免冠二吋彩照3张。另,对于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并经县教育局复核属实的教学经历证明。
(2)经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信息必须填写规范、真实、全面。每名报考人员只许报考一个岗位,参与选聘报名的人数分别不得超过本乡镇初中、中心小学、幼儿园、农村小学教职工总数的20%,如参与报名人数超过本校教职工总数20%以上,则按工龄长短排序,优先允许工龄较长人员报名。
(3)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报考岗位的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加分
对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经核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加分结果于2023年8月13日公布,公示期3天,期满后无异议的,加分结果直接计入总分。
1.报考教师一家有3人(父母、子女、儿媳及报考教师配偶、兄弟姐妹,姐妹须为未婚且在同一户口本上)及以上在基层学校任教且工作扎实、社会影响较好的,总成绩加0.5分。
2.2018年以来,获得省委、省政府综合奖者总成绩加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综合奖者总成绩加0.8分;获得县委、县政府综合奖者总成绩加0.6分;获奖等次加分按最高加分条件只加一次,不得重复加分;
3.在基层工作满10年(2013年9月30日以前)及以上者总成绩加0.5分;
4.残疾教师总成绩加1分(须持残疾证)。
(四)笔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订购,采取闭卷方式。考务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
2.笔试内容
①报考初中及以上岗位的教师笔试内容为七至九年级教材知识点(适当增加高中知识)、教育理论、新课程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
②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笔试内容为一至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材知识点、教育理论、新课程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
③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师,笔试内容为小学一至六年级语文与数学教材知识点、学前教育教材及幼儿教育相关知识、教育理论、新课程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
④报考美术、体育岗位的教师,笔试内容为美术、体育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理论、新课程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
2023年8月17日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考生可于2023年8月17日17:00至8月18日17:00登录2023年环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笔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www.mdleader.cn/BaoMing/2023HX/)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拟选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凡出现小数点的“进一”取整)。如遇某岗位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个人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的教师采用笔试成绩占5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45%,加分项占3%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
(六)考察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遇某岗位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考察工龄较长的教师。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聘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
4.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
5.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或发表不良言论的;
6.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7.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8.经研究确定不能选聘的其他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聘岗位人数的,从报考该岗位且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递补的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选聘
经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并对拟选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选聘调动手续。
四、工作要求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选聘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该单位的选聘。
2.选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参与选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人员选聘相关事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选聘结果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工作纪律
对有下列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选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档案,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
2.选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选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6.未按规定实行回避的;
7.有其他违纪行为的。
对于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城学校公开选聘;对违反规定选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调离用人单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
2.2023年环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环县教育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