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甘肃 > 全甘肃

报名入口

2024年甘肃陇东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09:45:44
  陇东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第一期)
 
  一、学校简介
 
  陇东学院是一所全日制综合性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甘肃省庆阳市。庆阳市地处中国版图几何中心,是集“西电东送”“南水北调”“西煤东运”“西气东输”“东数西算”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国家战略于一身的城市,被誉为“红色圣地、岐黄故里、农耕之源、能源新都”。
 
  陇东学院前身是1978年成立的庆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升格为本科;2001年-2012年,庆阳农业科学研究所、庆阳农业学校和庆阳卫生学校相继并入;2015年入选甘肃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7年进入全国100所“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行列,同年被确定为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被教育部列为华东理工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对口支援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1400余亩,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73.2万册。下设14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7209人,专任教师960余人,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甘肃省飞天学者5人,甘肃省优秀专家、领军人才、人才工程、“园丁奖”“成才奖”和“英才奖”获得者56人,43人享受甘肃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92人兼任兄弟院校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0个,省级教学名师11人。
 
  学校聚焦西部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办学目标定位,建立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化工、信息技术、农林生物、教师教育、社会服务等五大学科专业集群,有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重点研究基地14个;设有42个本科招生专业,有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9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获批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5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个国家级理科实践教育基地,1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不断提升学校综合实力与办学水平,陇东学院以优厚待遇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40名,现公告如下: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四)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五)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人才层次及待遇
 
  (一)引进人才层次
 
 
  (二)引进待遇
 
  1.引进高层次人才解决事业编制,依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并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按甘肃省事业单位工资规定执行并享受校内绩效工资及学校福利。
 
  2.提供100平米左右新建教师公寓房源1套。
 
  3.享受分层次提供的安家费。注:安家费含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家补贴,安家费为税后一次性发放。
 
  4.科研启动费。
 
  5.低职高聘。上岗后3年内,按照我校相关规定享受校内低职高聘待遇,即发放引进人才已有职称资格所对应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相应待遇。中级职称及以下者,按照专业技术七级标准兑现;具有副高级职称者,按照专业技术四级标准兑现;具有正高级职称者,按照专业技术三级标准兑现。3年后不再低职高聘。
 
  6.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医保办理、税收政策、安家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收景点门票、机场服务、金融服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四、招聘专业及计划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连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科研成果等扫描件,投递至人事处邮箱
 
  renshike8658630@163.com。邮件主题请以“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命名,如:张三+博士+某某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按照报名情况分批次集中组织资格审查。应聘者网上报名后学校人事处在线审核,在线审核通过人员携带要求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先由用人单位初审,初审通过人员人事处复审。
 
  2.审核材料要求:需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应聘人员信息确认表1份(见附件);两寸免冠彩色近照电子版(蓝底);代表性成果扫描件(不超过5项,用人单位留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迟于2024年12月31日)。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复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及考核须知。
 
  5.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核
 
  1.考核时间:考核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批次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包括专业能力(试讲、实验技能、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两方面,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
 
  3.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将在陇东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备案及聘用
 
  1.体检。体检在三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学校与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师德师风表现实行 “一票否决”,考察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合格及考察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2024年12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不予审批聘用。
 
  5.备案。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6.聘用。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学校人事处电话: 0934-8658685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 0934-8658596
 
  人事处邮箱:renshike86586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