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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共青团甘肃省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9 15:46:32
  共青团甘肃省委所属事业单位 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2〕33号)精神和工作需要,团省委所属2家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详见《共青团甘肃省委2022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和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等由团省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并保持认定尺度统一。
 
  4.年龄条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考生要求1986年8月5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共青团网站(http://www.gsgqt.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共青团甘肃省委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09∶00至8月14日(星期日)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各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最后部分。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30至8月15日(星期一)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30至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报名参加省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审核、修改。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9∶00至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招聘计划与审查合格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不足1:3的,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然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9月17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具体交通路线,避免耽误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应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0月下旬在甘肃共青团网站公布,供应试人员查询。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持由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
 
  3.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关证明;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程序。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全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工作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试题委托具有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资格的专门机构命题。明确须试讲的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按照划定的最低分数控制线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4.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综合成绩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甘肃共青团网站公布。如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7日内查询。
 
  六、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团省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三甲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有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团省委组织部派出2人以上考察组实施,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思想政治表现和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经团省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为公示对象,在团省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对备案后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1.应试人员须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考试当日,省直考区应试人员须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一扫四查”入场核验,即扫“小兰帮办”,查核酸测温(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查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查纸质准考证,查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省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须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应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4.应试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公开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团省委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4.本公告由共青团甘肃省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团省委组织部:0931-8122166(政策)
 
  团省委机关纪委:0931-8186784(监督)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670278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