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关于印发<2022-2024年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通知》(甘组通字〔2022〕173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精神,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2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甘肃政法大学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正式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于200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07年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2017年确定为甘肃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同年开办国际生教育,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全国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和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2019年6月,经教育部同意,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往届毕业生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3.应届毕业生须已获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硕士毕业院校须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安学院校范围可放宽至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国外院校毕业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原则要求国外院校层次不低于《急需紧缺专业目录》所列院校,具体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5.具备《甘肃政法大学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列表(第3批)》所需专业及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2日,应聘者登录甘肃政法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rcrt.gsupl.edu.cn/),注册并填写应聘信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招聘学院根据公告要求和《甘肃政法大学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列表(第3批)》中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报名申请提交成功后,招聘学院组织进行资格初审,并采取电话或短信告知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初审结果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参加试讲前应至招聘学院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甘肃政法大学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请表》一份(网络报名导出);
③本人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
④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本人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考核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
1.试讲。试讲由招聘学院组织实施,试讲时间、地点、方式以学院电话通知为准。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核心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试讲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由招聘学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学院电话通知为准。面试重点测试考生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试讲成绩及总成绩在招聘学院网页公布。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由招聘学院负责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
学校将考核考察通过、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聘用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备案。
(八)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等。
四、补充录用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学校公示期满之后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2.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反映。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7602811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刘工 15560965887
人事处联系电话:0931-7601469
甘肃政法大学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