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水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75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社区警务机制,有效解决警力不足的现状,推动社会治理向基层下沉、服务一线,全面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清水县公安局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5名(其中男性67名,女性8名)。同时,建立后备人员库,后备人员库30名(男性25名,女性5名)招聘的辅警属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
(二)具有甘肃省清水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6年8月19日前至1988年8月19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四)男性身高168厘米(净身高)及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净身高)及以上;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9,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无精神疾病,脸部无明显性疤痕、胎记等;
(五)热爱公安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加分后笔试总成绩不能超过10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加分一次。
(七)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治安处罚的;
5.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本人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法律规定或政审考察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近期1寸红底或蓝底免冠照片6张;
(3)《清水县公安局202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在附件中下载填写)。
3.如报名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经办人员将结合招聘岗位职位和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接受报名。
4.资格审核及政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 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清水县公安局户政大厅。
6.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参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收费标准,符合条件的拟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人。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3.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男性和女性应试者笔试成绩分别单独计算排序。
(三)面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适时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男性和女性应试者综合成绩分别单独计算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优先聘用条件”确定名次,均无“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
(五)体能测评
根据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选取部分项目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项目不占分数,体能测评达标者进入下一环节,未达标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
2.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5.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但未入围体检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建立后备人员库。本人自愿加入后备人员库者与入围体检的人员一并进行体检,待岗位出现空缺时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关系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由清水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清水县公安局临时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月薪为每人每月2800元(包含应缴纳社会保险中个人支付的部分),并按政策规定缴纳相应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
六、人员补充
进入后备库的人员,按照后备人员库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当已聘用辅警因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依次进行补充。后备库人员全部补充使用完毕后,启动新一轮招聘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短信及电话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不留存任何有效证件,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不接受任何辅导,不再缴纳考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在“清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八、咨询和监督电话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8—4957324
清水县公安局:19393892260,0938—4941558
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报名咨询):0938-8520253
清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水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