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2022年度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全灾种、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需要,切实加强全县消防工作,充实消防救援队伍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护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秦安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依托“秦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组建“秦安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根据工作需要,秦安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天水市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录和管理办法》,由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秦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甘肃省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25名(其中专职消防队员20人,消防文员5人,全部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2.具有秦安县户籍或秦安县常住人口。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男性身高168厘米(含)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校正后视力不低于5.0。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6年8月3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高中( 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体育特长及计算机操作等专业技能(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持有B2以上驾驶证人员、汽修证等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岁。
(二)消防文员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2.具有秦安县户籍或秦安县常住人口。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
4.年龄21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4年8月31日-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岗位要求
①宣传岗位文员
具有扎实的文字基础和较强的逻辑思维创新能力;能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电脑技能操作;熟练掌握摄影摄像和视频剪辑技能;能熟练使用Coreldraw、Photoshop、PR等软件;在报社、电视台、广告设计、视频编辑等行业工作2年以上,成绩显著的及计算机操作等专业技能(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②防火岗位文员
具有扎实的文字基础和较强的逻辑思维创新能力;能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有从业经验、取得消防设施操作证及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③文秘岗位
可以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常规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有相应的抗压能力;汉语言文学,管理类相关专业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8.工作学习中有重大泄密问题;
9.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11.在天水市消防救援支队范围内主动离职或者被辞退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每年组织1次健康体检;
3.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工作满一年后,参照《天水市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录和管理办法》,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4.伙食、住宿、被装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提供。
(二)工资薪金
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结束后与甘肃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工作年限、岗位等级逐年、逐级增资。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由秦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甘肃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与签订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按照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在秦安县政府网(http://www.qinan.gov.cn)发布。
报名提示:本次招聘公告在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秦安县人民政府网(微信搜索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同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秦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四楼两员管理办公室406(地址:秦安县西川镇娲皇北路75号)。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4.报名所需资料:携带《秦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报名表》(在附件中下载填写),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材料自行登录学信网打印)、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符合优先聘用的其他证件(退役证、驾驶证)等证明材料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另附近期红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5张。已就业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报名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用工单位将结合招聘岗位职位和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接受报名。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在最终成绩核定中予以加分,并对拟加分情况予以公示:
①退役军人、武警官兵,加1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加1.5分。
②领取政府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困难人员,加1分。
所有加分项不重复累加,取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报名当日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后补充提供证明者,不予认可。
5.现场测试身高、体重,计算BMI数值,身高不符合要求、身体偏瘦或肥胖者视为不合格(BMI数值﹤18.5或≥28视为不合格),不得报名。
6.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 伟 13809330581
宋 凯 18758461032
(三)体能测试
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
1.通过微信群通知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3.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男)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
4.报考人员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未通过测试规定最低标准(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体能不合格,予以淘汰。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消防基础知识、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知识。
3.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五)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笔试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实行量化评分,采取百分制,分身体形态(20分)、仪容仪表(20分)、语言表达(30分)、交流沟通(30分)四项内容。
政府专职队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成绩×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加分项。
消防文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加分项。
(六)体检和政审
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和考核综合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在指定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对体检有疑问的可进行复检,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按名次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政审工作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结果为主。对政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按名次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秦安县人民政府网、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和秦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微信公众平台同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组织岗前培训90天,培训合格人员与甘肃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岗位性质为派遣制。劳动合同首签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续签,每次1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六、工作时间和地点
工作地点在秦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与行政编制消防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度,每月分两次休息且不得超过8天。消防文员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度,法定假日正常休息。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参加本次公开补充招聘的报名、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国务院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健康新甘肃小程序申领的健康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电子版。“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未途径中高风险地区,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者方可参加本次公开补充招聘的每个环节,否则不得参加。
(二)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参加本次公开补充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期间,所有应聘人员应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报告疫情防控事项,瞒报谎报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八、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三)本次招聘解释权归秦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甘肃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所有。
附件:
秦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甘肃省安博人力资源服务
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