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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省天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1 11:38:13

甘肃省天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甘肃省天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天水中心”)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具备良好道德品行和吃苦耐劳精神,无任何犯罪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四)专科及以上学历,环境保护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化工类、环境监测类专业,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有从事环境监测1年以上工作经验。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五)身体健康、无残疾,能胜任岗位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范围

因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特殊性,此次招聘范围为天水市常住人口。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天水中心根据招聘计划,通过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本人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或委托报名。报名地点: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政务中心3号楼1504室。

(二)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5日—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共10个工作日。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甘肃省天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登记表》(自行下载),附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天水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资料、不能按时参加审核的,取消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当场确认参加笔试资格。

(五)笔试

1.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环境监测专业相关理论知识,参考书籍《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试题集》上、下册。

2.时间:2023年6月27日。

3.地点: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政务中心3号楼1515室。

4.证件要求: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六)面试

1.面试比例为1:2,笔试成绩排名前4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有相关化验、检验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中酌情加分。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环境监测理论水平、实际操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七)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总和确定。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

四、体检

1.按应试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通知本人。

2.体检项目由天水中心确定,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3.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替检、弄虚作假、隐瞒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天水中心统一组织,对应试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量,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中心支委会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备案及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并报厅人事处备案。

八、薪酬待遇

(一)应试人员一经聘用,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务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薪资待遇参照现聘用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薪资待遇确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假期、培训等。

(三)聘用人员薪资由与天水中心签订合同的第三方劳务公司统一发放,工资支付以银行转账形式按月发放。

(四)天水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及业务培训。

九、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水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炳红

联系电话:0938-8216793

附件: 甘肃省天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