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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天水市麦积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3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9 14:55:28

天水市麦积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办法

 

根据《天水市教育局、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水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教局发〔2023〕56号)精神,2023年我区将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2023年,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加强我区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力度,持续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计划和岗位

我区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38名(含2022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聘期为3年。

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附件1。

三、基本原则

(一)保障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与我区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

(二)招聘工作由区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四)“特岗计划”城区学校不设岗,特岗教师全部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五)“特岗计划”教师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较强的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生。

5.麦积区户籍。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5月29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的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同时应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合格、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特岗计划”笔试考试,通过“特岗计划”笔试后,须在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环节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未取得,则取消参加“特岗计划”面试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专业为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

(三)其他要求

1.2022年已签约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五、实施办法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对本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教育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报名系统中的《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官网(http://ks.rst.gansu.gov.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并确认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特岗计划实施文件和《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逐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考生以我区公布的户籍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不作调剂。“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考生已提交的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试招聘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信息修改确认

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特岗计划报名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非人工审核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系统确认结果。确认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修改信息的,必须对修改后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并等待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须向报考麦积区教育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特岗计划”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3),由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协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仅能修改两类: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日18:00,省考试中心受理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日12:00,逾期均不予受理。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27日9:00 至7月2日9: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二)笔试

1.笔试组织

区教育、人社部门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做好相关协助工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23年7月2日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23年7月2日14:00-16:30 。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体美相关专业知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5.考场设置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具体设置。每个考场安排30人。

6.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将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7.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15日以后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如有调整,以公告为准),地点在麦积区教育大厦四楼教师进修学校教室(麦积区林水东路6号2栋)。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还需提供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亲友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区教育局具体实施,依据报考条件对面试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严格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根据全区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理科、音体美)考生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由区教育、人社部门按照市教育、人社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认真组织面试工作,严格面试程序,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区财政承担,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我区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在本市跨县区、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得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同时要求跨县区调剂人员总成绩要达到补录县区本岗位学科大类平均分。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开展补录的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由区教育、人社部门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2023年7月28日前将审核同意的拟聘用特岗教师汇总名单和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市教育局复审并公示。

(八)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厅发布录取通知文件,区教育局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区教育局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

2.特岗教师须根据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六、保障政策

(一)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费用,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要求,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不进行其他考试,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负责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周转宿舍,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不得随意调动(含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区教育局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公开通报。

(四)特岗教师档案转至区教育局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有效开展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招聘工作,建立健全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突发事件,确保2023年“特岗计划”招聘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进行。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尽量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

(二)扎实做好特岗教师信息管理。教育部2023年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和拨付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数据,录取结束后,实施“特岗计划”学校要及时开展对“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补充和更新工作,确保数据库完整准确。同时,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对动态管理,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

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附件:1.麦积区2023年“特岗计划”招聘学科岗位需求计划表

2.“特岗计划”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